台男子撿紙箱挨告開庭隔天自殺 承辦檢察官難過

尤男在庭訊隔天喝鹽酸自殺,留下遺書控訴檢察官叫他認罪。圖片來源:台灣《蘋果日報》
中新網9月26日電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高雄市一名男子撿走金門高粱酒紙箱被告偷竊,上週檢察官開庭隔天,男子竟到失主門前喝鹽酸自殺,留下遺書控訴失主、警察及檢察官都會有報應。
高雄檢方昨(25日)調閲開庭錄音,澄清檢察官並未説“只要你不認罪,就不能走出法院”等強烈字眼,反而是希望尤男只要瞭解,不能隨便拿走他人物品,就會以微罪名義不起訴,不料尤男卻自殺。承辦檢察官得知後非常難過,甚至哭紅雙眼。
高雄警方表示,7月中男子曾某(37歲)報案,指放門口曝曬的金門高粱酒空紙箱遭竊,曾報案後在住家附近尤某(59歲,竊盜前科)的住處尋獲紙箱。8月中警方傳喚尤男到案,依竊盜罪嫌函送檢方偵辦。
9月20日,尤男在長子尤森發陪同下前往高雄檢方應訊,返家隔日上午,尤男就到曾男家門前喝鹽酸自殺,送醫仍在23日凌晨不治。遺書中控訴警察、法官(應為檢察官)及曾男,還載明“到法院也死、自殺也死,有錢生、無錢死!”尤森發強調,確實聽父親説被檢察官威脅“如果不認、不能回去喔”,希望檢方公佈錄音、錄像過程。
尤男4年前曾因竊取鐵條變賣判拘役30天,後繳交3萬元(新台幣,下同)罰金,此次卻選擇自殺的激烈手段,尤森發説:“家中收入比4年前更差,父親可能擔心再遭判刑無力繳款,才走上絕路。”
失主曾男在製作筆錄時曾説紙箱價值1.5萬元,鄰居獲知紛紛指摘曾男報案害死尤男。曾無奈表示,紙箱放屋外曝曬,特地用桶子架高,區隔紙箱非廢棄物,至於紙箱估1.5萬元,是根據該箱(2005年)高粱酒目前市值判定。
金門高粱收藏家林宏銘説,該年份金門高粱酒不算少見,沒有紙箱雖對酒的價值稍有影響,卻有限,“早讓我知道,我送他一個(紙箱)就好”。
律師馬在勤表示,檢察官應訊過程應更為人性化,不應辱罵或以“認一認就沒事了”這類話威脅利誘被告認罪。警方説,此案令人遺憾,但因竊盜屬公訴罪,“當事人提告,同仁依規定傳喚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