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演員在表演中抽煙 遭衞生局開罰引爭議(圖)

喜劇經典名作《不可兒戲》於台北戲劇院演出,卻惹出演員在舞台上抽煙遭衞生局開罰的爭端。圖片來源:台灣《中國時報》
中新網10月3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台灣演員舞台上表演抽煙遭台北衞生局開罰。由旅美導演楊世彭執導的王爾德經典名作《不可兒戲》,5月24日至27日在台北戲劇院演出,劇中演員黃士偉飾演男主角華任真,因一幕抽煙演出,遭觀眾檢舉違反“煙害防治法”,遭台北衞生局開罰引發爭議。
台北衞生局在6月11日發文給台灣“兩廳院”,要求“兩廳院”必須協助舉證,要對演員開罰。黃碧端迴文抗議,衞生局撤回開罰,但仍在9月11日發文給“兩廳院”,求“兩廳院”協助倡導,要求演出團隊不要在台上抽煙,要“兩廳院”落實審查。
黃碧端在迴文中,表明拒絕“舉證”。她表示,王爾德的作品很重要,抽煙是原著情節,多年以來,境外演出無數次都沒引發問題,台灣不應以法令干預。並且,禁煙規定適用公共空間,諸如劇院大廳、觀眾席,舞台空間並不在此限。
對於協助倡導,黃碧端的態度是:“我們會協助規勸,但仍尊重藝術,若得配合演出需求,還是完整呈現。”《不可兒戲》製作團隊環境文創表示:“為了藝術需求,全然尊重導演意志。”
根據“煙害防治法”第15條規定,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或信息休閒業及其他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禁止吸煙。台北衞生局便以此為準則發文,要求“兩廳院”審查。
但“兩廳院”企劃營銷部經理李惠美表示,舞台上的演出應迴歸藝術,“兩廳院”也從未有相關審查機制。“戲劇演出本來就是反應某種現實、一種生活真實的投射,不應以這樣的法規去規範。”
她説,表演團隊在劇場內用火時,為符合消防法規,劇院都會協助通報消防單位,“但那是為了公共安全所需,非遵循‘煙害防治法’的規則。”
過去,創作社曾在文山劇場演出《我為你押韻——情歌》,劇中男主角也屢次抽煙,當時劇組特地在演出現場置放口罩給介意煙味的觀眾,並輔以工作人員説明,演出後並未收到抗議或檢舉。
李惠美説,未來“兩廳院”雖會轉告表演團隊相關規定,但仍尊重創作需求,“如果我們能事先掌握演出內容,也會事先提醒觀眾,可能座位位置可以選擇避開,而發送口罩也是不錯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