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美撒潑耍悍匪邏輯 髒水最終潑向自己
10月8日,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公佈了對華為和中興的調查報告,認定這兩家公司對美國安全構成“潛在”威脅,並提出7項建議,包括將華為和中興排除在美國電信設備採購項目之外,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阻止其在美所有併購等。根據何在?該委員會列出了12項“罪名”,例如華為“未能提供足夠的信息解釋清楚”,“未能提供文件使情報委員會信服”。至於華為和中興對美國“構成安全威脅”的確切證據,報告舉不出,但結論卻已經作出。這樣潑髒水之舉,算是“調查報告”嗎?
常識告訴我們,任何一份報告,必須列舉翔實、無可辯駁的系統事實及所有事實之間的本質聯繫。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卻像是一個潑婦,非但不講理,反而是倒過來做事。結論在調查之前就有了,即對美國安全“構成潛在的威脅”。調查過程不過是要華為和中興舉證“洗清”,這是號稱法治國家的美國嗎?這分別是指鹿為馬的悍匪邏輯嘛。
這使人回想起1999年筆者在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工作期間,美國參議院曾提出的《考克斯報告》。報告指責中國“竊取”美國核機密。“可能流向了中國”只是猜測、推想,但結論就做出了。
從《考克斯報告》到情報委員會報告,我們可以發現美國國會某些人對中國和中國企業的思維是有罪推論。首先就認為你是有罪的。然後讓你舉證洗清。不管怎麼洗,他還是認為你有罪。美國法律不是無罪推論法嗎?一個人在證明有罪之前是無罪的。美國人對自己適用,為什麼對中國卻不適用?我們可以理直氣壯地要求情報委員會舉出“令人信服”的充足證據,證明華為和中興在哪一點上“威脅”了美國國家安全,以及如何“威脅”的。如果做不到,結論必須收回。
美國國會那些人長期以來對中國和中國企業實行“有罪”推論,説明他們內心的脆弱與敏感,以及在戰略上視中國為潛在敵人的意識。美國不是反覆強調要增進與中國的“戰略互信”嗎?但美國眾院情報委員會這個報告,非但沒有一點戰略互信的影子,反而是再次暴露了自己的小人本色。
中美兩國的關係是平等關係,不是一方央求另一方的關係。我們決不能容忍美國少數政客的無理攻擊和誣衊。美國眾議院應當明白,他們如此肆無忌憚地、對中國企業做莫須有誹謗,中國完全有實力、也有道義搞對等待遇,對一些美國企業玩不信任的遊戲,也事先定好對中國安全“構成潛在威脅”的結論,然後阻止其在中國銷售產品和投資併購。要知道美國企業在華利益,可遠比中國企業在美要多得多。有理由相信,美國這樣做,肯定損害中美兩國正常經貿關係,最終會危及美國企業利益。對華為和中興的這盆髒水,美國肯定會自己承受。這是中國社會對美國眾議院的警告。▲(作者是中國國際貿易學會中美歐研究中心共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