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通過修法將大陸來台就學學生納入健保
作者:陈立宇 杨杰
中新社台北10月11日電 (記者 陳立宇 楊傑)台灣“行政院”院會11日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來台就學的大陸學生納入健保範圍。草案隨後將送“立法院”審議。
台灣“行政院”院長陳沖表示,條例的修正將來台就學的大陸學生比照外生及僑生,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的範圍,為陸生創造友善的生活及學習環境,有助兩岸青年交流往來。
為早日完成“立法”,陳沖並請相關“部會”積極爭取“立委”支持,並請相關“部會”及早準備後續配套法規和行政作業,以利施行。
“陸委會”主任秘書張樹棣在“院會”後的記者會上表示,依台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外來人口參加全民健保,以在台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為要件。而目前大陸地區學生是以“停留”身分在台就學,未符合全民健保法的投保資格,為使就學的陸生,比照在台居留的僑、外生得加入全民健保,因此提出修正草案。
“行政院”院會當天通過的修正草案,將陸生來台就學期間的身分,由“停留”改為“居留”,並增列“撤銷或廢止許可事由”,只要陸生來台就學事由與時間終止,就可撤銷居留身分。
據悉,陳沖也指示,對於有利兩岸資金、人才流通等規定,“陸委會”應研究彈性鬆綁,讓兩岸經濟發展互利雙贏。
台灣“陸委會”主委王鬱琦當天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時説,從財務角度看,根據“健保局”統計資料,去年台灣民眾每人醫療支出約新台幣2萬3000元,年輕學生每人全年醫療支出則約9000元,與第六類投保人1年繳9000元大致相當,陸生納保不會增加健保負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