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車不認人 台灣17歲少年誤殺建築商被判12年

建築商蘇松河(圖)駕車遭連開12槍奪命,行兇少年二審被重判。圖片來源:台灣《蘋果日報》
中新網10月11日電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台灣17歲洪姓少年經營簽賭站,不滿一賭客欠30萬(新台幣,下同),去年10月相約台北市大佳河濱公園談判,洪在公園發現賭客的馬自達3同色同款車後,與同夥李鑫分持手槍狂轟12槍,將建築商蘇松河打爆頭奪命,稍後卻接到賭客來電,才知誤殺。
去年10月間,洪姓少年與結怨賭客相約10月6日清晨在大佳河濱公園談判,並找來具幫派背景的李鑫(21歲),洪電話聯繫得知賭客已抵達公園,和李開車搜尋這名賭客常開的藍色馬自達3(mazda3)轎車,準備開槍。
不幸的是,54歲的建築商蘇松河平常開奔馳,當天剛好改開藍色馬自達3,載一名女性友人到公園要運動,洪看到車大喊:“就是他!”和李鑫分持手槍朝貼着反光隔熱貼紙的馬自達車身,連開12槍,其中一槍打爆蘇男頭部致死,同車女子嚇得彎身下趴,幸運未中槍。
洪逃離時接到賭客來電才知殺錯人。一審認定洪觸犯殺人等罪,因減刑,判刑6年。李鑫一審判刑18年。但家屬認為洪判刑太輕,上訴高院後,洪在審理期間賠償家屬410萬元,但法官仍認為洪手段兇殘,重判他12年。李鑫部分另由二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