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金融時報》:美國不應該將華為拒之門外
英國《金融時報》10月12日文章,原題:美國應向華為敞開大門華盛頓本週對中國電信設備供應商提出了嚴厲譴責。好像我們仍生活在另一個世界,在那個世界裏,電信網絡是由AT&T、法國電信(France Telecomand)以及英國電信這樣的國家壟斷企業建設的,所有外來廠商都被拒之門外。但是,我們生活的世界並非如此。
要求禁止華為和中興獲得美國合同以及與美國公司合併,是20年前的做法,那時美國政府還將電信業視為國防產業的一部分,現在是時候做出改變了。
上海中歐國際工商學院(China Europe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chool)副院長約翰 奎爾奇(John Quelch)説:“華為與中興代表着一種新現象:一個前第三世界國家在生產第一世界的技術。對此,美國企業在心理上難以接受。”
眾議院情報委員會顯然就難以接受這一點,它已對這兩家公司提出很多指控,特別是對華為——這家1987年由一位前解放軍軍官建立的公司,現已成長為與瑞典愛立信(Ericsson)比肩的業界領導者。
北電網絡(Nortel Networks)的前高管就曾抱怨在上個十年經常受到中國黑客攻擊,這家加拿大集團在2009年依照《破產法》第11章(Chapter 11)申請破產保護之前,曾是華為的競爭對手。
華為面臨的最主要指控是,若美國政府允許它為AT&T和Verizon等運營商建設網絡,它可能會在軟硬件中留下後門——如此一來,華為在中共內的朋友們就會利用這些後門攻入數據庫或在戰時關閉這些網絡。
然而,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的報告沒有給出華為和中興從事不法活動的直接證據,儘管報告的某一部分是保密的。與此同時,該委員會還指責這兩家企業違反專利法以及享受中國以軟貸款形式提供的扶持。
這兩個指責也許都符合事實,但它們屬於貿易與知識產權爭議範疇,而不應引起情報安全方面的擔憂。該委員會的行為聽起來像是在尋找一切藉口將中國競爭者拒之門外,它提出的論點因此受到了削弱。
不過,這兩家企業的所作所為也沒有對自身形成幫助。華為是一家行事隱秘的企業,直到幾年前才公開了董事們的姓名。據報道,華為的女董事長孫亞芳曾在中國國家安全部工作。另外,像其他企業一樣,華為內部也設有職責神秘的黨委。
儘管如此,人們也很難把華為歸為中國政府的傀儡。華為不是國有企業(中興與廣東省政府的聯繫則更為緊密),而是上世紀90年代深圳經濟特區興起的創業型公司。華為目前仍是民營企業,而且號稱是全員持股。駐北京的諮詢師鄧肯 克拉克(Duncan Clark)説:“華為是家獨立且自視甚高的企業。”
某種程度上説,其實華為才是西方有意倡導的中國模式的象徵。2006年中國政府宣佈,電信業是七大戰略產業之一,在這些產業中國有企業應當保持“絕對控制”,而華為卻是由一位仰慕硅谷的企業家創辦的民企。
伯恩斯坦研究公司(Bernstein Research)表示,通過以比西方競爭對手更低的成本生產設備,華為佔據了全球20%的市場,導致電信業出現一波整合浪潮。在競爭被有效抑制的美國市場,則是愛立信與阿爾卡特朗訊雙頭壟斷的格局。
對美國消費者最有利的選擇,是允許華為和中興進入美國市場的同時採取防範措施。在英國,華為的設備在交付英國電信使用前,要經過英國情報機構“政府通信總部”(GCHQ)前工作人員的檢驗。美國及其它國家,也完全可以提出進一步的要求。
美國可以要求華為在倫敦或紐約上市,以明晰所有權結構;可以要求它將技術提交給美國國家安全局;可以像對待防務公司那樣要求其美國分部與公司其餘部分分開經營;甚至可以要求它解散黨委。而美國不應該做的是,將華為拒之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