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產品四年三檢不合格 被指真給國酒跌面兒
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15日訊 (記者關婧) 近日,南京工商局在食品抽檢中發現貴州茅台生產的高級乾紅葡萄酒存在商標不規範等問題,認定為“不合格”。事實上在近四年的時間裏,茅台的特製酒、迎賓酒等三次被質監部門認定質量不合格,在茅台集團成立財務公司、投資機場房地產、整合白酒葡萄酒產品等多頭並進的“千億集團”戰略背後,在茅台“得罪”同行堅持申請國酒商標背後,產品質量是否成為管理層微不足道的“小問題”?
茅台高級乾紅葡萄酒被檢不合格的新聞引起廣泛關注,有網上評論稱對於正在申請國酒的茅台集團來説,真是“跌面兒”。記者多次聯繫茅台集團企業策劃部,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2012年南京:茅台葡萄酒不合格
今年“雙節”前夕,酒類產品進入消費旺季。進口及國產葡萄酒競爭激烈,但這些產品的質量卻難以令人放心。南京工商局在食品質量抽檢中,共抽檢了37批次葡萄酒,其中23批次被判為“不合格”,其中就包括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昌黎葡萄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茅台高級乾紅葡萄酒。
事實上,我國紅酒市場十分混亂,特別是商標標註十分隨意。南京工商局在檢測報告中指出,茅台集團2007年2月13日生產的750ml茅台高級乾紅葡萄酒,在個別產品商標標註中,存在中英文不對應及二氧化硫的標註不規範等問題。
針對工商局的檢測報告,茅台集團認為,自家的紅酒生產時間都在相關標準執行時間前,如中英文翻譯不對應,相關標準《預包裝飲料酒標籤通則》是2007年10月1日開始執行,而二氧化硫標註不規範,相關規定則是從2009年2月1日發佈實施的,因此其商標不存在南京工商局所檢出的問題。
2009年12月深圳:茅鄉特製酒不合格
事實上在近幾年,茅台酒頻頻登上各地抽檢“黑榜”。2009年,深圳市第三季度酒類抽檢報告中公佈,茅台集團生產的茅鄉特製酒被檢出總酯不達標。
茅鄉特製酒是貴州茅台酒廠(集團)保健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52度保健酒,而總酯主要是白酒中所有酯類芳香物的總和,90%以上是由乳酸乙酯、乙酸乙酯、己酸乙酯構成,總酯也是形成白酒香氣的具有特別重要作用的一種香味成分。
記者查詢資料發現,茅台曾在此次事件發生後給出官方回覆,茅台公司稱抽檢的經銷商已經超過兩年沒有銷售茅鄉系列產品,但沒有及時取消產品年審。在2009年6月年審酒類批發許可證時,經銷商工作人員誤將放在辦公室陽台下放了五六年的舊樣板送檢。茅台公司認為,總酯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存放太久或曾在太陽底曬過,相關部門曾要求複檢,但經銷商已經找不到當年的樣板。
2008年深圳:茅台迎賓酒不合格
無獨有偶,在2008年,43度“喜相逢·茅台迎賓酒”也曾出現在深圳公佈的酒類檢測結果不合格產品名單中。抽檢發現,43度“喜相逢·茅台迎賓酒”總酯,同樣低於相關國家標準。
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主管質量的副總經理呂雲懷曾對媒體公開表示,“低度酒在瓶內發生了‘自然轉換’,又稱為‘水解’。”呂雲懷指出,總酯降低是低度酒業界的公認難題。由於白酒出廠時間較長,而在商場、超市又有較長的貨架陳列期,所以發生了自然的動態轉換過程,也就是化學中俗稱的“水解”。而水解的總體趨勢是,總酸會逐漸升高,而總酯會逐漸降低。
而此次被檢為總酯不達標的“茅台迎賓酒(喜相逢)”酒系2006年12月16日包裝出廠的酒精度為43度的產品。呂雲懷曾表示,該批產品主要銷往深圳和東莞,已通知全部下架並停止銷售。
茅台國酒惹爭議專家稱應把產品質量放在第一位
在今年經濟增長放緩、高端白酒價格和銷售受挫的環境下,第三季度只有茅台大幅上調出廠價,包括五糧液、國窖1573、水井坊等競爭對手均未跟進。而在習酒60週年紀念大會上,茅台集團董事長袁仁國曾表示,在“十二五”規劃中茅台產量計劃達到4.2萬噸,集團爭取實現500億元的收入。
而在“大上量”的指標壓力背後,茅台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產品提價、擠壓經銷商利潤、渠道重塑等方面,同時,茅台不惜跟同行“打嘴仗”也要搶佔國酒商標,產品質量反倒好像變得不重要。
財經作家、整合營銷專家以及企業社會責任研究者韋三水在接受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時指出,拋棄“國酒”商標背後的意義,茅台作為白酒業的領軍企業,基本面沒有做到位,產品質量不能保證,是應該被“一票否決”的。而“國酒”商標代表的企業,應當是有責任有作為的,儘管白酒業的現實情況並不如意,但茅台還是應遵從“行業本質論”,把產品質量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