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太兇拋夫棄子玩樂 孫子力挺阿公再休妻
中新網10月22日電 台灣雲林縣一位59歲悍妻,年輕時因好玩樂拋夫棄子,17年前已被丈夫休掉,因老無所依,前年丈夫再度接納她,並與她第2次結婚,沒想到她竟一而再地欺侮85歲老公,老公受不了,只好再向法院提起離婚之訴,一、二審法官都贊成老公二度休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85歲的羅姓老翁告訴法官,1969年,他42歲時,憑媒人介紹,娶了當時只有16歲的許女,因兩人差了26歲,他百般呵讓,雖然妻子任性,兩人也生了3子1女,無奈妻子貪玩成性,經常往外跑,子女與她感情愈來愈疏遠。
1995年,羅家陸續發生不幸事件,2位兒子因車禍,一個變植物人,一個下半身癱瘓,許女均沒有負起人母應有責任。這一年,68歲的羅某決定休妻,他的軍人退休金,得用來照顧2位車禍受傷的兒子,大兒子則到大陸經商發展。
羅某表示,直到前年,老無所依的許女,再度回雲林老家央求讓她回家,當時幾乎全部子女反對,但80多歲的羅某,心想年老的老婆應該已經痛改前非了。
羅某沒料到,老婆回家1年多的時間,仍經常酗酒,常伸手向他要錢,如不答應,就拿菜刀要追砍他,連10歲的孫子都看不下去,也出庭告訴法官,“阿嬤常為錢罵阿公,阿嬤不高興就喝酒,喝完就會一直罵人、一直吵,也曾拿菜刀砍阿公、拿椅子打阿公。”
雲林地方法院、台南高分院民事庭法官均認為,許女行為已逾夫妻間通常能忍受程度,且有侵害人格尊嚴與人身安全的行為,一、二審法官都認為,羅某提離婚之訴有理,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