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小三”寫下“厭倦當情婦” 成法庭證據獲刑
中新網10月23日電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台灣從事房屋中介的女子蔡依礽(音同仍)和已婚同事陳忠涵同居5年多後分手,陳某跟妻子吳佳慧認錯,並交出兩人往來書信,不料蔡某信中寫到“厭倦當小老婆、情婦”的內容,竟成通姦證據,板橋地方法院昨天判蔡某須賠陳妻20萬元(新台幣,下同)。
蔡某41歲)2006年初進入某家房屋中介公司,認識已婚的陳某(48歲),來年2月起,兩人同居,併合夥從事法拍屋買賣,去年兩人感情生變,併為不動產、金錢對簿公堂。
陳某向妻子坦承“出軌”,陳妻怒告蔡某通姦,並向蔡某求償100萬元,刑事部分蔡某被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
民事部分,蔡某一度辯稱陳某不舉,但卻拿不出事證,法官考慮蔡某坦承跟陳某同居5年多,一度寫下遺囑表明財產都給陳某,事後又寫信抱怨:“我想我們該結束了,我已經厭倦當小老婆或情婦的日子”、“我受夠了當第三者偷偷摸摸的生活。”認定兩人確有姦情,判賠20萬元,陳妻已跟陳某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