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案二審槍手被判無期 連勝文發聲明不滿誤擊説
作者:据中评社
人民網10月24日電 據中評社報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長子連勝文遭槍擊案,今天上午撤銷一審判處槍手“馬面”林正偉24年徒刑,依殺人罪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連勝文獲悉後,不滿二審合議庭在槍手接受測謊未過,仍認為犯案動機為誤擊。
連勝文下午發表書面聲明,認為全案真相尚未釐清,盼司法繼續追查,讓全案有真正水落石出之日,使被害人能免於疑懼,並弭平槍擊案對於社會之重大負面影響。
連勝文於2010年11月26日台灣“五都”選舉前一晚在新北市永和區為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站台時遭林正偉槍擊,連勝文臉部中彈緊急送醫急救,當天參加造勢晚會的民眾黃運聖慘遭受彈擊不治身亡。
偵辦本案的板橋地檢署2011年1月21日偵結,依殺人未遂、殺人、非法持有槍械與彈藥等罪起訴林正偉並向法院求處死刑;板橋地院2012年5月11日依殺人未遂等罪,判決林正偉24年徒刑;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撤銷殺人未遂與合併執刑的部分,依殺人罪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