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貪污案將開審 台灣法界恐其全身而退
中新網10月26日電 據台灣《蘋果日報》綜合報道,在台灣民眾殷殷期盼下,台北檢方特偵組找到前台灣行政機構秘書長林益世涉貪事證,將林依貪污罪起訴,但真正的考驗才開始,律師謝嶽龍認為,未來法院審理時,特偵組的“實質影響力説”,能否説服承審法官將是全案重點,若無法説服法官林益世恐獲以刑責較輕的詐欺取財罪判刑、頂多被判處5年徒刑,甚至可能全身而退。
台北特偵組綜合採用日本前首相田中角榮的“洛克希德案”,以及台灣“最高法院”判決陳水扁有罪的見解,認為公務人員的行為只要與其職務有關聯性,是其職務影響力所及者,都算是職務上行為,也就是所謂的“實質影響力”説。
律師謝嶽龍認為,“實質影響力”是一個抽象概念,未來承審法官若採嚴格標準,而林益世又辯稱有拿錢,但僅是騙對方有辦事而已,結果可能就會翻盤,改以詐欺取財罪論罪,最重頂多判刑5年。如果陳啓祥又為要脱免行賄罪,表示未感覺被騙,林益世恐將全身而退。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林俊峯則説,根據台灣過去貪污案審理結果,定罪率僅約6成左右,且“實質影響力説”僅屬台“最高法院”的見解,並無實質拘束力,未來如果無法獲得法官認可,翻盤機率就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