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赴吉林長春實現“落地籤”
作者:崔颜锋
中新社長春11月1日電 (記者 崔顏鋒)吉林省公安廳11月1日舉辦新聞發佈會介紹説,從2012年11月6日開始,事先未辦妥入境證件或簽註的台灣居民來長春,將可以辦理“落地籤”。
據吉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長楊偉志介紹,2012年6月中旬,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通知在長春開展台灣居民口岸簽註點籌備工作。經過吉林省和長春市出入境管理部門4個多月的努力,場地建設、硬件設施、配套設備、系統調試、規章制度、業務學習、技術操作等各個方面如期完成,並順利通過公安部的考核驗收。
楊偉志説,這是吉林省首個台胞“落地簽註點”,設立在長春機場,長春也由此成為大陸第32家開通此類業務的城市。
長春機場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為事先未辦妥入境證件或簽註直抵口岸的台灣居民辦理台胞證簽註。其中,為持5年有效台胞證的台灣居民簽發3個月一次入出境有效來往大陸簽註,為未持有效台胞證的台灣居民簽發一次有效台胞證和3個月一次入出境有效來往大陸簽註。
近年來隨着兩岸交流的密切,往來吉林省的台灣居民日漸增多。今年前10個月,吉林省共接待旅遊、開展商貿活動、探親的台灣居民1.2萬人次。
長春台商投資企業協會會長周榮昌表示,長春開通口岸台胞證簽註業務,拉近了吉林省與台灣的距離,將給台灣居民來吉林省投資、旅遊帶來極大便利,一定會進一步密切兩地的互動交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