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東方再否產品申報質疑 稱“責任不在企業”
公司稱,由於江蘇質檢院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本報記者 桂小筍
針對媒體對公司節能惠民工程高效節能家用熱水器推廣工程第一批申報檢測報告的真實性提出質疑等事項,日出東方於31日晚間再度發佈澄清公告,對江蘇質檢院補充説明等事項表示不予認同,同時表示,由於江蘇質檢院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今年10月,皇明太陽能集團董事長黃鳴公開質疑有企業與質檢機構聯手,騙取太陽能節能熱水器國家惠民補貼,直指日出東方。對此,日出東方10月18日發佈澄清公告,對騙補之説斥為“公司目前未有一台產品獲得國家補貼款,騙補之説完全不負責任”。
不過,公開澄清之後,質疑聲仍然時隱時現,31日晚間,日出東方再度公佈澄清公告,稱公司自成立以來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實經營,始終堅持正確的發展方向,始終堅持發展技術拓展產能拓展市場的主旋律,始終堅持廠商關係和諧發展宗旨,始終堅持專注發展太陽能熱利用產業。
而對質疑較多的外部檢測,公司稱在檢測過程中,始終嚴格按要求提供檢測所需的產品和資料,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獨立開展各項檢測工作並出具報告。作為被檢測方,不存在主觀和客觀故意的弄虛作假,因此,“有關本次檢驗報告中的問題,責任不在企業。”
日出東方稱,江蘇質檢院在公司CNAS實驗室現場考察後,作出了將部分產品在連雲港檢測的決定,其整個檢測過程均由江蘇質檢院獨立完成,因此,公司對於江蘇質檢院在補充説明中表述的“該批報告不符合相關規則中關於對"第三方"的要求”的説法,堅決不予認同。
根據日出東方的説法,公司在取得江蘇質檢院出具的報告後,按照國家節能惠民政策的有關規定,進行了申報,通過了有關機構和專家組審核,而這也再次證明,該批報告符合有關“第三方”的要求。
此外,對於接下來有可能出現的複檢等狀況,日出東方在澄清公告中也做了説明,稱“公司多年來堅持注重研發投入,公司技術中心是"國家級技術中心",公司實驗室也是國家認可的"CNAS實驗室",公司的檢測設備和條件在行業內處於領先水平,部分設備如"人造太陽"、“移動式獨立太陽能系統測試設備"等都是國內唯一”,因此:公司產品經得起任何形式的抽檢和複檢。
對於由於業內和公眾質疑公司遭受的“委屈”,日出東方稱,作為一家公眾公司,由於受到了部分人士的質疑、誤解和非議,由此給企業的聲譽和形象造成了不良的影響。而對於“江蘇質檢院的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本公司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