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啓動為期半年的“行人路權”大執法
作者:何自力
台灣警方從1日零時起,在各地同步展開為期半年的“行人路權”大執法,除了強力取締不禮讓行人的汽車、機車,也開罰闖紅燈、亂穿馬路的違規行人。
在台北市,警方在12個行政區各擇定10處路口加強執法,共有120個路檢點,架設錄影機,取締“車不讓人”的行為。凡是車輛駕駛違規部分,罰款從1200元(新台幣,下同)起跳。同時,對行人違規闖紅燈或任意穿越馬路的行為也加以嚴處。在北投、萬華地區有行人因此吃上300元的罰單。
據統計,今年1到8月,島內行人死亡人數達160人,比去年同期增加8人,凸顯行人交通安全問題漸趨嚴重。據分析,台北市近3年重大行人死亡事故案件肇事的原因,行人不走行人穿越道、行人不遵守信號標誌、及汽機車未讓行人各約佔1/3。
台北市交通大隊長黃勢清表示,此次取締重點,包括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通過、車輛轉彎不暫停讓行人先通行,行人不依標誌、標線、信號燈指示或警察指揮,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任意逗留阻礙交通等項目。
“友善駕駛、禮讓行人。”台北市交通局局長林志盈表示,每位下車後的駕駛人就是行人,每個行人也都有家人。建立車輛與行人相互尊重禮讓的用路行為,確保交通安全,共創優質友善台北禮讓城市文化。(記者何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