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機場設台灣居民口岸簽註點 24小時辦理通關
作者:周立权
記者從吉林省公安廳瞭解到,公安部經商國務院台辦交流局決定,自今年11月6日起,授權吉林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在長春機場設立台灣居民口岸簽註點,為事先未辦妥入境證件直抵口岸的台灣居民辦理入境證件、簽註。
駐長春機場口岸簽證部門在機場口岸簽證區已製作了《口岸簽證辦證須知》、《工作流程》、《收費標準》等公示標牌,針對特殊羣體,開設了專門的接待室,製作了民警監督牌,設置了便民服務箱,為入境旅客提供複印、照相、翻譯、代填表格等“一條龍”服務。印製了《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註須知》等宣傳單和温馨提示卡,以方便台胞辦理業務。
長春機場口岸簽註點將依據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每證50元人民幣,台灣居民一次入出境口岸簽註每件收費50元人民幣。長春機場口岸簽證,實行全天候24小時工作制,工作時間與通關時間同步。
公安部要求,長春機場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為持5年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台胞證)的台灣居民簽發3個月一次入出境有效來往大陸簽註,為未持有效台胞證的台灣居民簽發一次入出境有效台胞證和3個月一次入出境有效來往大陸簽註。
據瞭解,長春龍嘉國際機場於去年7月開通了長春至台北,長春至台中的航線。每週有4對航班往返於長春和台灣兩地之間。台灣月入境航班有18班,月入境人數約1600人。(記者周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