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代表濫用公務車輛 台立法部門出現檢討聲浪
中新網11月5日電 據台灣“今日新聞網”報道,在“9A立委”爭議之後,台灣近來引發討論的是民意代表濫用台灣立法部門公務車的情況,不少民意代表將公務車幾乎“視為己有”,甚至讓親人將公務車當成私家車,這點上週已經在台灣立法部門出現檢討的聲浪。
根據台灣現行規定,台灣“立法院”都有提供“立委”公務車方便代步,台灣一共配置了近百輛的公務車,目的是方便“立委”移動、奔波,特別是有在台灣中南部的“立委”到台灣北部開會。
但有台灣平面媒體報道,目前出現的情況,是不少“立委”將公務車佔為己有,“立委”只要到台灣“立法院”的交通車登記用車,往往就霸佔一整天的時間。有台灣中南部“立委”透露,當他們坐高鐵上台北時,常常沒車前來接送,不是自己步行,就是多人使用一台公務車。
據瞭解,類似的情況不止一例,不少“立委”私自駕車至“立委”停放處,但又登記公務車使用,目的就是為了省下高額的油費;也有人讓助理、家人使用,司機隨時待命,甚至從台北開到宜蘭,把公務車當成私家車使用。
對於濫用的情形,不少“立委”怨聲載道,私底下已經出現檢討的聲浪,由於司機屬於編制內人員,油料以及相關維修費用也是由“立法院”支付,因此接下來可能會就此問題,做一定的限制與改善,避免讓“立委”再出現這種間接“卡油”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