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逃亡前傳愛的短信 女友愛地死心塌地


中新網11月7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李宗瑞29歲女友Joyce賴慕禎,因販毒遭判刑3年半確定,她在入監前落跑,以藝名“孫明”投身演藝圈,當了一年多的通告藝人。4個月前,她與李交往,墮入愛河,李逃亡前還以短信“I love u”表達愛意,賴女更絲毫沒有因淫照事件,影響對李宗瑞的感情,死心塌地地愛着李宗瑞。
2009年11月間,賴因販賣毒品“K他命”,被台灣“最高法院”判刑確定,她未到案而被檢方在去年9月通緝。賴女為掩飾通緝犯身分,取得女子“李靜豔”身份證冒名,並取藝名為“孫明”,投身演藝圈,當通告藝人。
6月間,賴與李在夜店認識後,7月初開始交往,成為男女朋友。李宗瑞在淫照事件曝光後,7月30日下午要賴前往其台北市租屋處,李告知要離開台北2個月,央請代處理搬家、退租等事宜,隨即離開。當晚8點,李傳了最後一通短信“OK I love u老婆”後,就失去聯繫。
賴女在隔日上午7點,傳了短信“我真的很難過,一下子要我接受那麼多,我也流淚了,我知道你收不到,但希望老天讓你知道”給李宗瑞,然後就委託搬家公司,將李住處的物品搬到李位在台北市延吉街的另一住所。
8月1日晚上,賴與李宗瑞的母親史錦秀見面,她不斷詢問李母李宗瑞下落,並頻頻落淚。8月10日因情緒低落,由姐姐陪同前往屏東墾丁散心,17日返回台北途中,於休息站遭警方逮獲。
當時她掩面哭泣説“不後悔愛過李宗瑞”,並堅信李不是壞人。只不過,賴女除了毒品案入監服刑外,還因冒用他人身份證,再吃上一條偽造文書罪,她與李宗瑞的感情恐怕也將遭到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