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門口開罰單 台警察跟上3樓查酒駕被批執法過當

遊姓工人對被警察追到公寓3樓的住家門口開單很反感。 圖片來源:台灣《聯合報》
中新網11月8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宜蘭遊姓抬棺工人涉嫌酒駕,警員追上他位在公寓3樓的家門口進行酒測與開單,違規地點寫在“3樓”,被批執法過當,“取締到家”。警方解釋在樓下攔查遭拒,未入民宅,罰單上載明的違規地點會再更正。
60歲遊姓男子上月25日下午6時許,抬完棺材,與友人小聚,喝了點酒,騎摩托車回宜蘭市的家。令人不滿的是,他停好車,放好安全帽,要上樓回家,警員卻出現,要攔查酒駕與開單,這些都應該在路上就做,警員卻一路跟他進3樓公寓。
遊男的酒精呼氣值是每公升0.58毫克,當天並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訊後飭回,除罪責外,也面臨4.5萬元台幣的交通違規罰款。
遊姓工人説,任何人看到這種情形一定很害怕,要趕快上樓回家,但警察卻拉住他,一直跟到他位在大樓3樓的住家門口,硬是不讓他進門,要他吹氣測酒精濃度,開罰單,還被抓去警局過了一夜才回家,真的很無理。
宜蘭警分局副分局長廖志明説,警員在宜蘭市泰山路看到遊男騎摩托車搖晃,差點被來往的車子撞到,追上去察看。遊騎入集合式大樓,警員在公寓前停車場盤查,遊坦承喝酒,警員請他留原地,呼叫派出所警員帶酒測器施測,遭遊拒絕,雙方拉扯僵持,但均未成傷,最後在遊住家門口樓梯間完成酒測開單,並未進入民宅。
廖志明説,至於遊酒駕違規的攔查地點應該是樓下露天停車場,並非3樓,會改正,但不會因此影響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