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退休軍公教人員赴陸定居 退休金遭砍被批評
中新網11月9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20年前台灣當局唯獨對退休赴大陸定居的軍公教人員,規定應停領月退休金,改領一次金。如今兩岸關係改善,“陸委會”卻擬修法緊縮,“銓敍部”(台灣公務員人事部門)昨天更建議大幅刪減,未來可領的一次金只剩現制的3、4成,可能影響年邁、薪俸低的退休人員生活,也遭批評走回頭路。
“銓敍部”指出,以往雖開放退休軍公教人員到大陸定居,但自1992年9月起,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限定領月退金者,要停領月退,改申請一次退休金。但月退者移居其他地區,卻無相關規定 。
至於可領多少一次金,目前計算標準是:原本應領的一次金,扣除已領月退休金,發給其餘額;無餘額或餘額未達應領一次金的一半,一律發給應領一次退休金的一半。
舉例來説,某名退休公務員當初退休時,若選擇領一次金,可領100萬元(新台幣,下同),但他選擇領月退,若月退累計只領了49萬元,就長期居住大陸(3年內住在大陸合計超過183天),就可改領100萬減去49萬,即51萬元一次領取。
若他領的月退休金累計超過50萬元,甚至超過100萬元,一次金100萬元減掉已領月退金的餘額,低於一次金的一半,就一律改領一次金的一半,也就是50萬元。
“銓敍部”統計,近20年來,有78名赴大陸久居的月退公務員,改領一次金,且9成以上年逾76歲,多是基層退休公務員。
“銓敍部”指出,由於可能出現赴大陸久居者領的退休金,優於留在台灣者的不公平現象,“陸委會”最近打算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徵詢意見。
“銓敍部”昨建議改領一次金額,修正為“6個基數的一次退休金”,即約半年的月薪,只剩現制可領金額的3、4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