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殺2女友判死刑上訴 “最高法院”將辯量刑

吳敏誠19年前刺死女友,5年前再當街射殺出獄後結交的女老師,三度被判死刑。 圖片來源:台灣《聯合報》
中新網11月16日電 “劈腿男”吳敏誠19年前刺死女友,5年前再持槍當街射殺出獄後結交的安親班女老師,三度被判死刑。吳不服上訴,台灣“最高法院”將針對應否判處死刑開庭進行“量刑辯論”,創下台灣司法史首例。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最高法院”訂下個月3日就吳敏誠案開庭進行準備程序,月中就辯論,做出決定吳敏誠生死的裁判。
據瞭解,“最高法院”在量刑辯論中,不會碰觸死刑存廢的政策。合議庭希望在目前仍有死刑的前提下,透過具體案例的辯論讓量刑更細膩、適切,努力在被告、被害人之間找到平衡點。
1993年,已婚的吳敏誠在工廠當倉管員,外遇和湯姓女作業員交往。同年5月出遊,吳不滿湯女譏諷他借不到錢,持刀刺死對方再自首,判刑8年定讞。吳服刑不到3年就假釋出獄,前妻沒有離棄,仍和他同住,但吳又劈腿。
2006年,吳與安親班女老師黃瓊瑤交往,因財務起紛爭,黃女要求分手,吳不甘心,於2009年12月1日持槍當街射殺黃女。第一槍未中,朝黃女耳後“行刑式”開第二槍,送醫不治。
吳被起訴後,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死刑,“最高法院”兩度發回,更一審、更二審仍判死刑。“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死刑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必須十分慎重,決定自己開庭辯論。
在準備程序,合議庭將説明辯論規則、整理爭點,是否選任專家證人。辯論時,將就判死刑的客觀標準,請“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及吳的律師團充分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