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方政府推任前“考廉” 提高官員任職門檻
作者:谢樱
“凡進必考”已成為中國公務員隊伍管理的一種常態。在湖南新邵縣,公務員若想得到晉升,除了要通過組織部門的各項考察外,還必須越過一道新“門檻”——通過一次有關法律、黨紀、作風的任前考試。如果考試沒有通過,領導幹部則不予任用。
“參加這樣的考試,不僅學到了知識,也使我們遵紀守法和勤政廉政意識得到了提高。”參加了湖南新邵縣領導幹部任前“三考”的新邵縣新田鋪鎮人大主席候選人、紀委書記謝平陽説。
湖南新邵縣委今年出台了《領導幹部任前“考法、考紀、考作風”實施辦法》,要求提拔擔任科級領導幹部以及非領導職務改任同級領導職務的擬任人選,任前必須參加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和幹部作風建設知識考試。成績合格者,按規定程序任用。成績不合格者,安排一次補考,補考不合格的,本次不予任用。
10月下旬,新邵縣58名新提拔或重用的科級幹部準時參加了首次“三考”考試。為了保證此次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新邵縣委成立了考試領導小組。考試採取集中、閉卷的方式進行,60分以上為合格。如發現參考人員在考試中舞弊的,試卷作零分處理,取消本次提拔重用資格。
據記者瞭解,目前中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還沒有任前“考廉”的專門規定,但不少地方已經開始了探索。
早在2008年初,陝西省的商洛市、漢中市、楊凌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就在幹部任用過程中推行廉政法規考試。在此基礎上,2009年,陝西省紀委會同省委組織部出台了領導幹部任前廉政法規考試製度,在全省市、縣兩級管理的領導幹部中實施。陝西省因此成為中國第一個在全省範圍內推行領導幹部任前廉政考試製度的省份。近年來,四川、遼寧、江蘇、河南等地也先後實行了幹部任前考廉制度。
任前“考廉”制度在贏得一片叫好之聲之餘,也有不少人提出質疑。法律、黨紀、幹部作風,可以説是公務員的“入門”必備知識,也是黨政人員服務羣眾的最底線。讓他們任前再來重考這類知識,是否有這個必要?
“作為一名羣眾的領導幹部,勤政廉政當然是最基本的知識底線。在上崗前再次對領導幹部容進行廉政內容考核,並不是多此一舉,而是為走上新崗位的幹部們鄭重提個醒,無論在哪,這些都不能忘記。”謝平陽説。
不少受訪專家認為,從近幾年查處的腐敗案件看,法紀意識淡漠、法紀知識缺乏是一些領導幹部走上違紀違法道路的重要原因,而“履新”幹部往往將走上更重要、更有權的工作崗位,督促他們任前加強廉政法規知識學習、增強廉潔自律意識非常必要。
不少專家指出,幹部任前“考廉”制度值得提倡,但也應該繼續創新。“實行領導幹部任前考廉,不可能一勞永逸,必須從頂層設計上完善這項制度,在實踐中嚴格執行這項制度。”湖南大學廉政研究中心研究員田湘波説。比如,考試內容應該更加實用化,不要拘泥於考試書本上的理論知識,而可以結合領導幹部的工作實踐,提供虛擬化的情境,也為幹部日後的上崗提供執政參考。(記者 謝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