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告重慶專案組徇私枉法 龔剛華稱被逼作偽證
本報訊 據《京華時報》報道,15日,李莊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起控告,指責重慶公安局李莊案、龔剛模案專案組(簡稱“專案組”)警員涉嫌徇私枉法罪。
據瞭解,該控告書已於15日寄出,一同寄出的還有與控告相關的證據。李莊代理人王誓華律師稱,將視最高檢察院的回覆情況繼續跟進,並會一直控告,把程序走下去。
《控告書》中稱,龔剛模在獄中通過其兄龔剛華帶信對李莊説,“所謂李莊作偽證,都是專案組逼我舉報……並按照他們編好的文字稿背下來,陷害李莊的。”
龔剛華也曾多次向李莊表示歉意,並將被專案組一審強迫其不出庭、二審強迫其訓練出庭作偽證、背誦書面偽證(言)的情況向李莊做了敍述,並向十幾位法學教授、律師做了兩小時的錄像證詞。
李莊在控告書中稱,在自己代理龔剛模涉黑案時,三次與當事人會見均有專案組在場,且專案組的每一個成員都十分明白自己在辦案過程中沒有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的行為,但為了“秉承當時重慶領導的旨意,他們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非法實施偵查”。
李莊請求最高檢察院對重慶公安局李莊案、龔剛模專案組每一位警員立案調查,並依法追究其中徇私枉法者的刑事責任。
李莊,原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因代理龔剛模涉黑案,於2009年12月被重慶市公安傳喚,被以涉嫌偽證罪為由逮捕。
2010年2月,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認定李莊犯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