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特勤替“總統”擋子彈可重獎 最高1200萬元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蕭蕭】“古有替身挨刀,今有特勤擋槍!”自從近期台“總統府”頒佈“國安局特勤專業獎章頒給辦法”後,有關當局首腦護衞“捨生取義”獎勵標準的內容廣受熱議。據台灣《聯合報》20日報道,新規定確認特勤人員在執行重大安保工作時遭遇受傷、殘障、死亡或喪失人身自由等情況,均可獲頒獎章,若保鏢為“總統”擋子彈,可領取數額不菲的慰助金。
據知情人士透露,新規定的“實施特種勤務致傷殘死亡慰助金支給標準”部分中,“國安局”僱員在執行“正副總統”、“正副總統候選人”、“正副總統當選人”的警衞任務時一旦受傷並有生命危險,可獲慰助金30萬元(新台幣,下同),殘廢則是20萬元。若保護對象為卸任“正副總統”,受傷有生命危險者可領取慰助金20萬,殘廢是16萬元。“國安局”另設有“肉身擋子彈,慰助金倍增”的條款,特勤人員若遭暴力或意外危害,因而受傷住院,慰助金加發兩倍;若冒生命危險,挺身為保護對象擋子彈或提供其他保護,慰助金就加發三倍,若不幸死亡,可獲最高1200萬元慰助金。
對於“國安局”重獎首腦特勤的新措施,島內各界議論紛紛。有島內記者告訴《環球時報》,特勤捨死忘生保護目標是應盡的本分,不能按照被保護對象的官職高低來設定慰助金額,實屬“官大命大學問大”的庸俗哲學作祟,要知道“生命等價,無分貴賤”,完全以被保護對象的身份來衡量特勤人員所作出的貢獻確實不妥。還有島內學者透露,早年台灣當局沿襲大陸國民黨政權時期的做法,只是對在戰場上立有戰功的官兵發放犒賞,至於高官身邊的特勤隨從完全走正常褒獎程序,沒有多少“特殊化”色彩。
另據台灣《聯合晚報》報道,台“國安局”推動創設特勤獎章,鉅獎“總統”身邊的特勤隨從“擋子彈”,但是與特勤任務息息相關的憲兵202指揮部,11月1日已裁撤一個營,明年起憲兵司令部在大台北地區將至少再裁撤兩個營。按照現行體制,攸關“總統”人身安全的台灣特勤安保任務分為“三區體制”,內區由“國安局”特勤組負責,貼身保護“總統”安全,而中區和外區警衞則由憲兵負責,層層攔截可疑目標,協助“總統”行動安全。未來憲兵兵力裁減,將造成特勤人力吃緊。對於憲兵面臨的困境,目前台灣“國安局”與“國防部”雙方並未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