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事業單位招聘面試須全程錄像
作者:王明浩
人民網北京11月21日電 (記者 王明浩)為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新近下發通知,要求招聘單位招聘前要發佈公告,面試須全程錄像,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招聘全過程,頗為引人注目。這是該市2010年發佈實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後,又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了明確和細化。
按照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必須堅持“信息公開”,定向招聘、專場招聘以及各種人才招聘會等,都要在市人力社保局網站發佈招聘公告,而不能僅僅在該單位的網站上公佈。需通過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的,命題機構、命題人員及組織考試的相關工作人員,須籤保密協議。一旦發現泄露試題、塗改成績等違紀現象,將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並取消相關考生的考試和聘用資格。
根據此次發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事業單位招聘面試必須全程錄像。考試結束後,筆試試卷和麪試音像資料由考試組織單位妥善保存,保存期至少半年。由用人單位自主命題的,應堅持嚴謹、規範的命題標準,試題應符合考評要素的要求。主管部門應加強對自主命題單位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要在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參與和監督下進行。各單位應將紀檢監察部門的參與和監督,作為開展公開招聘的一項長效機制,嚴格落實。
此外,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隨軍進京條件的隨軍家屬,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軍級及以上部隊幹部部門出具證明的,可參加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筆試和麪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的,原則上合格分數線不得低於60分。面試人選應依據筆試人員的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3至1:5的比例確定。考生的綜合成績,由筆試和麪試成績按不同崗位特點確定的權重合計而成。考察人選依據綜合成績擇優確定。
據悉,考試或考察後出現崗位空缺、且招聘公告中未作説明的,可從同一崗位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員的,由用人單位按幹部管理權限,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可從同類崗位、相近專業的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調劑。需調劑的崗位應在本單位網站公示不少於7個工作日。考試成績合格、且符合調劑崗位條件的考生,均可參加調劑。面試或考察人選,應依據參加調劑考生的成績、按照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説,各單位要建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密切關注網絡、媒體等輿論動態,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