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局再鬆綁外匯審批 直接投資基本實現可兑換
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兑換正在穩步推進。11月2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改進和調整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共取消35項行政審核,簡化合並14項行政審核。國家外匯局旨在通過大力縮減事前審批環節,實現以登記為主的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方式,並自2012年12月17日起實施。分析人士指出,隨着國家外匯局簡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資本項目可兑換程度將提高。上海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徐明棋在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就表示,“監管部門早前考慮到部分以直接投資為藉口的資金進入中國後並非真正用於直接投資,而是轉向以證券、外債等以人民幣計價的資產上;監管部門因此設置了較多的監管環節,在包括登記、賬户開立、資金劃轉、匯兑等多個主要環節都需要企業到外匯局逐一辦理登記或審批。經過此次調整後,直接投資外匯管理的流程得到大幅簡化。”國家外匯局有關負責人昨日也表示,目前,在直接投資項下已基本實現了可兑換,直接投資項下絕大部分跨境資金收付與匯兑無嚴格限制。東方早報 作者:陳月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