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意代表手握重權收入不菲 被批"該縮水了"
作者:陈梦婕
台灣有個笑話:一小學生作文中寫志向時,説長大要當“民意代表”。老師問為什麼,回曰:“有架打有錢拿!”雖然只是個笑話,但“民意代表”在政壇的收入可見一斑。
前不久,手握預算審查大權的台灣“民意代表”終於“揮刀自宮”,決意通過刪除多項“民意代表”經費補助,刪除的補助項目共8項,包括住宿補助費、高速公路通行費、生日禮券等,共計9736萬元(新台幣,下同),平均每人刪除86萬多元。
照例領了這麼多年補助的“民意代表”如今為何大刀朝自己口袋砍去?事情的起由是這樣,前不久要求刪除軍公教(軍人、公務員、教師)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鬧得沸沸揚揚,國民黨籍“民意代表”蔡正元“一聲驚雷響”,要求以“同樣標準”建議刪除“民意代表”每人每年高達172萬元的多項津貼,他認為“有沒有‘法理’依據,是我們審核‘政府’預算的標準,當以此‘標準’衡量自己時,突然發現自己也存在問題”。
此語一出,在利益攸關“民意代表”內部可謂炸開了鍋。反對的人認為,改革“民意代表”待遇只會成就個人英雄,“民意代表”要跑基層,若不依靠這些補助,怎麼支撐得下去,下次選舉要怎麼選?支持的則稱,現行“民意代表”津貼、補助因循舊制,許多名目編列不符現實,若不處理恐傷威信,應制度化且通盤檢討,建立領取標準。
那麼,台灣“民意代表”的收入究竟有多少呢?除了蔡正元所提的九項“沒有法源”的津貼補助172萬元之外,“民意代表”的“合法”收入可謂不菲。其年薪為215萬元,年終獎金28萬元,助理薪水360萬元,助理獎金45萬元,加班費72萬元等,年預算總計約900萬元。退休待遇也十分可觀:服務一屆每月可領退休金2.5萬元,兩屆退休者月俸6萬元,三屆資歷的月領14萬元,四屆可月領28萬元,五屆元老每月有55萬元進賬,而且還派四名隨扈伺候直到去世。此外,他們還有選舉募款,以及某些“民意代表”之前曝光的為企業、行業法案“放水”等隱性收入。
如此優厚的待遇無怪乎為了選上“民意代表”人人不惜血本。台灣電影《黑金》中就有一個情節,老大問:你選“民意代表”花了多少錢?答:1500萬元。雖是台詞,卻為實情,可謂燒錢的遊戲。以至於台“選罷法”對選舉花銷明文封頂,“民意代表”上限為1000萬,但通常都是隻多不少。
從人口比例算,台灣113名“民意代表”可謂鳳毛麟角,自然手握重權。除了決議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之外,還有質詢權、調閲權、對台灣地區領導人有彈劾權等。但此次刪減補助風波就暴露出“民意代表”們自編自審“立法院”預算,缺少監督的問題。有“立法院”助理爆料稱,當局補助“民意代表”一年兩次離台交流,但不管出差遠近,做事多少,只要有出入境紀錄和機票票根,就可領一年32萬元的津貼。不少“民意代表”搭高鐵,只是為了上電視政論節目,卻一手拿節目車馬費,一手享交通補助,有的甚至連家人的車票也拿來報賬,此類現象不一而足。更有甚者,為了鞏固人脈,“民意代表”們要參加各種各樣的婚禮和喪禮,有的一個月參加上百場,而這些紅白帖也從補助費中支出,最終還是由納税人來埋單。
2011年,台灣“立法院”常常因藍綠惡鬥、上演全武行,導致議事癱瘓,美國有關雜誌將其評為“最無能”機構。如今“民意代表”津貼編列浮濫,讓“立法院”形象再度受挫。俗話説“刮別人的鬍子前,要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這些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民意代表”荷包也真到了該“縮縮水”的時候。(陳夢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