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康:工薪族工資多在3500以下 沒必要提高起徵點
【核心觀點】個税改革的主要目標,是有效調節個人收入差距。未來個税改革的方向,應當是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税制,在調節收入分配上發揮更大作用,使税負更加公平。更合理的制度設計,是合併計算家庭所有收入,再考慮人均收入水平的差異,區別對待。【新聞背景】國家行政學院經濟部原主任王健表示,萬元起徵個税不大影響財政更多惠及百姓本報記者商暘“可能有人覺得提高到1萬元,這個"起徵點"太高,但是,從縱向看並不高。20世紀80年代,大學畢業生平均工資60元/月/人,個税起徵點800元/月/人,現在大學畢業生的最低工資普遍超過2000元,依照80年代大學畢業生工資與個税起徵點的比例,個税起徵點達到1萬元也算是迴歸。”王健説。王健説,將“起徵點”提高到1萬元,能夠較大範圍地惠及就業者,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個税起徵點的提高有利於啓動十八大提出的收入倍增計劃。對於個税“起徵點”提高後對國家税收的影響,王健表示,這樣做對税收總量影響不大,因此較容易實施。王健同時認為,本着先易後難的原則,提高個税起徵點比實行綜合税容易。王健説,提高個税“起徵點”,是減税政策,減税有利於刺激消費,促進經濟發展。王健認為,在提高“起徵點”的同時,調整個税的累進率,就能夠增加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有利於培養中產階層,緩解收入兩極分化。王健説,根據《個人所得税實施條例》的規定,個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税務機關辦理納税申報,年收入12萬元正好是相當於月收入1萬元,從財政部門的個税徵繳規定出發,1萬元也是有依據的。工薪階層現在只有7.7%納個税“個税"起徵點"自去年9月調整為3500元后,目前大多數工薪階層的收入已經在"起徵點"以下,不需要繳納個税。這種情況下再提高"起徵點",對中低收入者來説毫無意義,也得不到任何實惠。”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表示。賈康認為,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總收入為23979元,月均收入也就是2000元左右。這樣一個收入水平,連3500元的個税起徵點都達不到,再往上提的話只能是讓高收入者受益,與中低收入者無關。實際上,新個税法實施一年多來,在提高“起徵點”和降低税率的雙重作用下,不但中低收入者的税負明顯降低,絕大多數工薪者也都從中受益:工薪所得税的納税人數從8400萬人降為2400萬人,減少了6000萬人。月收入3500元以下工薪者,税負為零;月工資6000元的中等收入者,每月繳納個税由原來的475元降為145元,全年少繳近4000元;只有月工資在38600元以上的高收入羣體,個税税負是增加的。賈康分析説,從整體税負水平看,工薪階層的納税面由28%下降到7.7%,收入處於工薪階層塔基、塔腰的人羣都已經被排除在外,不用繳一分錢的税。就是這7.7%的工薪納税人中,九成以上的税負低於5%,再減負的空間並不大。不少人對“月入萬元才繳個税”的觀點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一些年輕人表示,他們工作時間不長,收入大多在四五千元,每月繳税三四十元,“起徵點”提高到萬元對自己意義不大。“對我來説,關鍵問題不是税負重而是工資低。我現在每月收入4000多元,每月繳税二三十元。這點收入租房加上平日的生活花銷就已經光了,買房就更不敢想,最重要的還是要提高工資水平。”在北京亞運村一家電子公司工作的小王説。提高“起徵點”,表面上看是月收入萬元以下的工薪者得了實惠,實際上是月收入幾萬元的高管和“打工皇帝”們實惠更多。比如,月薪6000元的人税負只減了100多元,而月薪幾萬元的税負一下子就減掉好幾千元。“本來是抽肥補瘦,變成了肥不抽了、瘦不補了,這不是把調節方向搞反了嗎?從這個意義上説,“起徵點"並非越高越好。”賈康指出。靠高起徵點無法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有觀點認為,在我國税收總額中,個人所得税佔的比重只有7%左右,大幅提高個税“起徵點”,不會對國家的財政收入產生重大影響。賈康表示並不認同:“個税收入確實只佔國家税收很少的一部分,別説提高"起徵點”,就算是把個税整個取消了,對國家財政收入的影響也不大。但是,不能説不影響國家財政收入,就可以隨意弱化這個税種。”賈康説,税收不僅是政府籌集財政收入的手段,更是調控經濟、調節分配的重要手段。個税存在的最大價值,是對收入高的人多徵税,對收入低的人少徵或者不徵税,通過“抽肥補瘦”對收入分配進行再調節。“現在,工薪階層中只有7.7%的人繳納個税,中低收入階層並非是納税主體。如果"起徵點"再提高到萬元,受益的只是7.7%這一小部分人。這意味着,提高"起徵點"不是給廣大工薪層減税,而是在給高收入者減税。”也有人認為,大城市生活不容易,月收入1萬元也不算很多,也不能算是高收入者吧?“在有些人眼裏,月薪萬元可能算不上富人,但與目前居民收入的平均水平相比,肯定不是窮人。”賈康認為,目前全國大多數城市的平均工資也就是3000多元,月入萬元是平均水平的3倍,怎麼着也算是工薪階層中收入高的。眼下的當務之急,是減輕中低收入者負擔,增加他們的收入,靠提高“起徵點”顯然無法實現這一目標。“隨着全社會工薪收入水平提高,以及人們基本生活支出的增加,將來個税"起徵點"調整還是必要的。”賈康表示,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居民收入倍增計劃,8年後人們的收入將有大幅提高,“起徵點”再根據實際情況做適當調整,以求更加合理。個税改革的目標是有效調節個人收入差距也有不少人擔心,現在一些企業老闆,不在企業裏拿工資或者只拿很少的工資,會不會形成逃税?賈康解釋説,根據個人所得税法,個人合法獲取的各項收入,幾乎都納入了個税的徵管範圍,包括工薪收入、個體户生產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轉讓所得等11項。同時應該規範企業財務制度,明確劃分企業營業收入和個人收入,防止出現利用企業營收供老闆、高管個人消費的情況。2012年以來,税務機關大力加強對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税徵管。前8個月,我國利息、股息和紅利個人所得税實現585億元,同比增長12.2%,限售股轉讓個人所得税實現85.5億元。賈康認為,個税改革的關鍵不在“起徵點”,也不能光盯着工薪階層的工資收入。個税改革的主要目標,不是為政府籌集更多的財政收入,更主要的是有效調節個人收入差距。未來個税改革的方向,應當是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税制,在調節收入分配上發揮更大作用,使税負更加公平。更合理的制度設計,是合併計算家庭所有收入,再考慮人均收入水平的差異,區別對待。本報記者李麗輝【鏈接】山西太原地税局數據顯示**年入逾12萬元自報税人數剛過八千本報太原11月22日電(記者周亞軍)近日,“個税起徵點提至萬元”的話題引發輿論熱議,記者就此採訪了山西太原市地税局税務工作人員,他們認為:太原大多市民收入距離萬元尚遠,目前的個税標準已經“夠用”。據太原市地税局的數據顯示,2011年度太原市年收入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税申報人數為8296人,應納税額3.46億多元,佔全年個税總額的15.3%。作者:周亞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