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管否認近期集中查酒駕 望網友勿信謠言
央視網消息 11月23日,在網絡上出現“新疆交通部門對違章駕駛進行新的處罰規定”的消息,被迅速轉載。新疆交通廳和新疆公安廳相關工作人員對此進行闢謠,希望網民不要相信類似謠言。
據記者瞭解,類似謠言在新疆當地QQ羣中廣泛傳播,很多人信以為真。
該信息稱:“温馨提示:昨天下午六點開始,高清探頭全部啓動,副駕駛室不繫安全帶相同處罰,開車時打電話罰款50元,闖黃閃罰200,越線停車罰100,今天起晚六點半至深夜二點,為期60天,全國交警集中查處酒駕,一經查獲,一律拘役六個月,五年內不得考證。每月10、20、30、日由省廳帶隊檢查,每月3、7、13、17、23日和每週五、六由市局組織檢查,時間為中午12點至下午2點,晚上7點至9點,從今天起陸續啓用高清攝像頭,專拍前排駕駛乘人員安全帶是否係扣。相互轉告親友並通知公司同仁避免被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廳)”。
記者通過上網查詢,發現江蘇、西安、浙江等地都出現過類似謠言,記者隨後採訪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相關部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廳外宣辦主任孫建兵表示,網傳信息並非交通廳發佈。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事故處理和秩序管理支隊副支隊長王雲則明確證實網傳消息為謠言。
據王雲介紹,公安部新修訂《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於2013年1月1日開始推行,全國將嚴格按照這個時間實施,關於具體操作規程,公安部還沒有正式發佈,仍在等待之中,不過對照相關規定,網傳信息應為謠言。
首先,網傳“副駕駛室不繫安全帶相同處罰,開車時打電話罰款50元,闖黃閃罰200,越線停車罰100”的消息並不屬實。
王雲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辦法及相關的要求,要求機動車駕駛人和乘車人必須繫好安全帶,特別是客運車輛的駕駛人要提示乘客繫好安全帶。“新老《規定》確實有些差別,要求得更加嚴格。”
不僅如此,按照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機動車行駛中,駕駛員以手持方式撥打電話,一次扣2分,罰款20-200元;駕駛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系安全帶,一次計2分,處以50元罰款,在高速路上行駛的,計2分,罰200元;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一次計6分,罰款200元。”
同時,新老《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均沒有對“闖黃燈”和“壓線”兩項作具體的處罰規定。
其次,網傳“集中查酒駕”的信息不實。
王雲説:“酒駕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經查獲,按照公安部規定程序走,新老《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沒有發生變化。至於拘役多長時間,以法院判決為準。什麼情況下,禁止申請駕駛證,多長時間能夠申請駕駛證,新老《規定》的要求基本一致。飲酒後或者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的,終身禁止申請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5年的,不能申請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10年的,不得申請駕駛證。
新規定只是增加了一條:未取得駕駛證的,違反上邊三條規定,在規定期限內,也不得申請駕駛證。”
第三,網傳“今天啓用高清攝像頭”的説法是謠言。
王雲表示,新疆範圍內,目前已經啓用高清攝像頭,從2月份開始試用以來,在執法過程中沒發生新的變化,並不存在“從今天起陸續啓用高清攝像頭,專拍前排駕駛乘人員安全帶是否係扣”一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