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明年每月“曬”空氣質量 設18個考核點位
作者:李海英
明年1月1日起,瀋陽市將公佈區、縣(市)空氣質量。11月26日,記者從市環保局瞭解到,《瀋陽市區、縣(市)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暫行辦法》(草案)已出爐,現正在向社會徵求意見。這將是瀋陽市首次對區、縣(市)空氣質量進行公佈和考核。
據介紹,瀋陽市16個行政區、縣(市)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的環境空氣質量都納入考核。考核指標暫定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三項因子。全市區域均按照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的日平均值和年平均值分別進行考核。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負責監測、管理、分析、評價,得出代表點位的月、日平均濃度值和優、良、輕污染、重污染天數等監測結果,於第二個月5日前上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主管部門根據每月監測數據彙總、分析結果,對各區、縣(市)進行考核。每個月向社會公佈考核結果和排名。各區、縣(市)空氣質量考核代表點位向社會公佈,由安裝的空氣自動監測設施進行監測。新民市和康平縣要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自動監測點位設施的安裝調試。
實行考核後,對空氣質量較好的區、縣(市)給予表揚和獎勵;對當日污染物超過標準、影響全市空氣質量的區、縣(市)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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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市)空氣質量考核代表點位
1第二毛紡廠(鐵西區南十東路7號)
2太原街水源地
3城建東逸
4東北大學
5北陵水廠
6瀋陽農業大學
7炮校
8張士(鐵西新區滄海路21號)
9東軟集團
10遼大蒲河校區
11瀋陽建築大學
12于洪區環保局
13蘇家屯區環保局
14瀋陽市第八十三中學
15遼中縣環保局
16法庫縣
17新民市
18康平縣(記者李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