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定書》能否銜接成會議成敗關鍵
作者:龙金光
當地時間26日上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簡稱《公約》)第18次締約方會議暨《京都議定書》第8次締約方會議在多哈揭開序幕。本次大會最重要的任務包括:保證《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順利銜接;兑現關於資金、技術等方面的承諾;併為2015年新的全球氣候協議確定工作計劃和路線圖,讓這個將定義2020年以後全球氣候行動的新進程正式啓航。
業內人士認為,《議定書》第二承諾期能否確保其按時實施,這將是衡量多哈會議成敗的關鍵因素。參與《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國家及其各自的減排目標各國分歧依舊。其次,關於第二承諾期的長度是5年還是8年,各方仍有分歧。此外,如何處理一些國家在第一承諾期產生的剩餘碳排放配額,也需各方博弈。77國集團主張這些剩餘配額不再順延至第二承諾期,否則第二承諾期將變得沒有意義。歐盟內部對此則有不同意見。
各國“拉鋸”依然
在波斯灣這個以富庶而著稱的地區,多哈國家會議中心匯聚了近200個國家和地區的官員、專家學者以及非政府組織成員,磋商遏制全球變暖的整體性行動方案。
聯合國氣候變化多哈會議主席、卡塔爾政要阿卜杜拉·阿提亞主持了大會。作為本次會議的東道國,卡塔爾不遺餘力地推動會議取得實質性進展。據記者瞭解,卡塔爾和主要國家進行了非正式會談和磋商。但溝通的效果懸而未決。在代表發言中,各國的“拉鋸”依然,傾向和態度開始浮出水面。
譬如,關於兑現資金,到2020年每年向遭遇乾旱、洪水、暴風雪和海平面上漲的國家輸送1000億美元的問題,需要各締約方就如何使2020年的氣候資金規模達到發達國家承諾的每年投入1000億美元達成一致意見。歐盟代表團在發言中重申了他們的承諾,歐盟會繼續推進提供資金。不過,歐盟提出,他們同時希望美國、中國能拿出政治誠意,這對實現目標非常重要。
共同承擔原則下行動
面對談判形勢,發展中國家要如何應對?中國和77國集團25日和26日舉行了磋商。
中國氣候談判首席代表蘇偉表明了中國立場。蘇偉説,第二承諾期看似在德班得到解決,但多哈會議要將其落到實處可能還需要經歷比較激烈的較量。他強調,確定一個在今後幾年提高發達國家在第二承諾期下的減排指標的機制將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第二項任務是就落實“巴釐行動計劃”的已有共識做出安排,同時把尚未解決的問題拿到其他平台來進一步討論。其三是就“德班平台”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則達成共識。
很多非政府組織在會議開幕後紛紛發表聲明,呼籲有關各方能夠拿出政治誠意,推動會議取得切實成果。
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項目經理李雁告訴南方日報記者:“在氣候變化帶來的災難面前,所有國家,無論貧窮還是富裕,都沒有絕對的免疫力。警鐘一再敲響,真正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行動需要被更強有力地實行。”
世界自然基金會代表團團長Tasneem Essop表示,“目前的障礙是缺乏互信。一些發達國家已做出承諾——雖然只是低層次的承諾,而另一些國家尚未就此表態。同時,發展中國家正被施壓採取更多的行動,但是它們缺少相關資金支持。如果我們想達成信任並取得進展,必須在公正和共同承擔的原則下采取全球行動。世界自然基金會認為,唯有如此才有可能推動在2015年前達成新的全球協議。”
多哈會議期間,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將在這一原則問題上進行交鋒,如不能彌合這些原則差異,發展中國家在減緩、適應、資金、技術轉讓和能力建設等問題上將較難取得實質性進展,今後“德班平台”的運作也將受到嚴重影響。
南方日報特派記者 龍金光 發自多哈
後方聯動 實習生 李旦
策劃統籌 陳韓暉
記者觀察
新的談判角力正形成
聯合國多哈氣候大會原本當地時間26日上午10時拉開序幕,但一直到10時20分,各締約國代表團才慢條斯理地落座開始。參加當天開幕式的各國談判代表大都是老面孔,他們彼此互相寒暄,熱情交談,暫時撇去了談判時的針鋒相對。對於中國來説,這些回合的磋商傳遞出一個信號——國際社會對中國承擔減排承諾壓力正不斷加大。
隨着各締約方談判訴求的差異發展,傳統格局下的集團立場逐漸面臨分裂,新的集團聯盟或者立場相近國家聯合逐漸重組,並形成新的主要談判力量。美國作為政治、軍事、經濟領域唯一的超級大國,依舊是氣候談判中最主要的談判方之一,並使大部分傘形國家集團締約方跟隨其後;歐盟面臨實體產業的空心化以及金融危機的雙重困境,歐盟27國的GDP總量由1995年佔全球總量的27%下降到了2009年23.9%,二氧化碳排放量由1995年佔全球總量的17.7%,下降到了2009年的12.3%;這些經濟排放指標的下降也影響其參與國際事務的主導力,在氣候公約的談判進程中,其影響力相比2008年金融危機之前也有大幅下滑,因此歐盟在談判中積極尋求同盟,以維持其領導力;歐盟與小島嶼國家聯盟、最不發達國家聯盟,成為談判中一支主要的談判力量,而其中起主導作用的,無疑是歐盟。
以中國、印度等新興經濟體國家為主要成員的立場相近的國家聯盟逐漸形成,這些國家經濟發展快,排放增長快,處於經濟發展、消除貧困、發展民生、參與國際貿易體系的緊要關頭,防止承擔不合理的減排義務和減排成本,保障公平發展的排放空間。
此前,七十七國加中國集團就《 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執行時間長度問題上沒有達成共識,導致議定書第二承諾期談判受阻。不過,關於未來氣候協議的法律形式問題,歐盟與小島嶼國家聯盟等部分發展中國家立場接近,希望形成具有法律約束性質的協議文件,美國則與部分發展中國家立場接近,不希望在現階段預判或決定未來協議法律形式。各締約方對於談判訴求的堅持,使得涇渭分明的南北集團立場不再清晰,談判形勢愈加複雜。
長期跟蹤氣候談判進展並評價相關文件的非政府組織——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項目主任李碩分析認為,“面對壓力,氣候談判的進程要求中國對這一多邊機制做出比以往更為開放和積極的解讀。一方面,中國應該妥善管理國際社會預期,避免成為其他國家不行動的把柄;另一方面,也應充分意識到,這種處境賦予了中國在中美歐三角關係以及更廣義的多邊機制下舉足輕重的影響力和發言權。”李碩説。龍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