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為防病患被"踢皮球" 醫院未協助轉診將開罰
中新網11月27日電 為避免醫療“踢皮球”狀況出現,台當局衞生部門最近公告,明年起,各醫療院所應基於醫療需要,安排病患轉診。若醫院事前未安排病患轉診,就任意轉出病患,將遭違約記點,10次記點就停止健保特約1個月。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依新規定,醫療院所不是消極開具轉診單即了事。醫療院所開轉診單前,要先接洽轉入醫院,替病患安排就醫日期、診療科別及掛號。“衞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健保特約醫院診所應設轉診櫃枱處理,轉診單上也應清楚載明欲轉診的醫療機構名稱、就醫日期、診療科別等信息,且應將轉診就醫類別註記在健保卡,並傳輸到“健保局”。
“健保局醫務管理組專門委員”李純馥指出,該辦法就是在“提醒”醫療院所對於上門求診的病患應好好診治。如果因能力、設備不足就要安排轉診,不可以讓病患自己想辦法轉診。規定院所在轉診時應予註記,目的在利於追蹤、管理。
此外,李純馥説,健保鼓勵普通病患先到基層就醫,再依病情分級轉診到大醫院,若持有醫師開立的轉診單,就可免收跨級就醫的部分負擔。舉例來説,某民眾徑自到醫學中心就診,就要繳部分負擔費用360元(新台幣,下同),但若持轉診單就醫,就只要260元。
對“健保局”的強制措施,並祭出違約記點的懲處,台灣醫師公會聯合會理事長李明濱表示,過去醫界喊轉診已喊了好多年,他認同“健保局”推動轉診的決心。但他認為,轉診應是基於醫師專業判斷,不宜由行政凌駕專業,更不是“為轉診而轉診”。
台灣急診管理學會理事長陳日昌也説,目前衞生部門對於各醫院處理急診病患需轉院的規定,已訂有緊急傷病患轉診辦法,各醫院也都照規範做。但臨牀上也曾碰到,本來醫院已安排病患轉到他院,但病患臨時變卦的情況,卻不通知對方,讓醫院相關人員感到氣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