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老賴”裝窮躲債 微博炫富泄漏實情被拘留
作者:索有为 范贞 奚婉婷
中新網廣州11月28日電 (索有為 範貞 奚婉婷) 29歲的男青年利海華裝窮“躲”債一年後,卻因微博“炫富”泄露“天機”,被廣東從化市法院拒不申報財產為由,處以司法拘留十五天。11月28日,廣州中院駁回他的複議申請,利海華將在拘留所裏度過15天。
2011年,外表俊朗帥氣的“80後”男青年利海華隱瞞已婚身份與番禺區的梁某交往並確立戀愛關係,之後便接二連三的向梁某借錢,前後共計25萬餘元。後來梁某識破真相後索要欠款無果,遂將利海華訴至廣東從化市法院。法院主持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利海華答應於2011年10月30日前還清借款本金25萬元及利息,並承擔案件受理費。但利海華並未如期還錢,梁某申請法院對此立案執行。
從化法院向被執行人利海華髮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在期限內履行還款義務,利海華對此置若罔聞。法院依法向銀行、房管、車管部門查詢被執行人財產情況,未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依法對被執行人住所進行搜查,也未發現有執行價值的財產。
2011年11月30日,執行法官依法傳喚利海華到法院協助執行並對其説服教育。利海華拒不申報任何財產,並堅稱其家庭經濟困難、無償還能力,非但不履行還款義務,還拒絕制定還款計劃或提供擔保,執行法官當場作出拘留被執行人的決定。利海華隨即交付3000元,並制定了一份分期付款的還款計劃,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執行法官因此撤消了拘留決定。
2012年10月30日,距離達成還款計劃已近一年,申請執行人梁某向執行法官反映利海華有履行能力但拒不還款,並提供其微博為線索。執行法官登錄利海華的微博,發現他確實發佈了新購買的蘋果4s手機、名牌手錶、名牌鞋等照片。微博顯示利海華還曾經到深圳、江西等地旅遊入住高檔酒店,駕駛豪華摩托飆車,經常到西餐廳“嘆美食”,好像過着“小資生活”。
根據微博反映的情況,法院對案件恢復執行,利海華雖承認微博確是其本人所發,但狡辯説汽車是其公司老闆的等等,堅稱沒有能力履行還款計劃,還態度惡劣甚至出言威脅法官。為維護申請人權益和法律的威嚴,從化法院最終以拒不申報財產為由發出拘留通知書,對被執行人作出拘留15天的決定。
本案執行法官稱,中國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已經將“電子數據”作為主要證據類型之一。隨着電子商務的發展,在經濟交往和市場交易中要注意保存相關電子數據、如微博圖文、QQ聊天記錄、網絡截圖等。當權益受到侵害涉及訴訟時,這些可以作為有力的證據被法官所採納,證明自己的主張,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利益,打贏官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