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陽一公司黨委書記貪污挪用916萬獲刑16年
作者:王海锋 牛凌云 雷靖
“請客吃飯桑拿娛樂活動就算了吧”?這是官場某些領導索賄的潛台詞。(河南)南陽市天泰水泥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總經理餘強(正處級)利用原材料供應商供貨之際,讓供貨商明白其中的潛台詞的深刻含義,採取收回扣、入乾股分紅、私設小金庫等手段先後受賄、貪污、挪用公款916萬元。昨日,記者從南陽市唐河縣檢察院獲悉,該院提起公訴,唐河縣法院一審以受賄、貪污、挪用公款罪依法判處餘強有期徒刑16年。
檢察機關指控,2007年1月至2012年2月,餘強任南陽市天泰水泥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總經理。2009年12月,南陽市卧龍區人王某向餘強提出向天泰水泥公司獨家供應燃煤,為了和餘強拉近乎,多次邀請其吃飯、桑拿、唱歌,但餘強總以工作忙,請客吃飯桑拿娛樂活動就算了吧,予以婉拒。王某領會了其中的潛台詞,遂承諾給餘強利潤的50%。餘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天泰公司名義出具委託函,委託王某以天泰公司副總經理的身份和陝西彬縣煤炭有限公司簽訂煤炭供應合同。2010年4月,王某開始向天泰公司供煤。2010年至2012年,王某將供煤所獲利潤中的206萬元送給了餘強。餘強利用同樣的手段,借供貨商向天泰公司供應礦渣、熟料、編織袋等業務收受賄賂343萬元。
檢察機關另查明,2006年至2012年1月,餘強指示財務人員以多結算原材料款等方式套取公司資金,私自截留公司銷售水泥收入設立“小金庫”,並多次從小金庫支取現金328萬元,非法佔有並用於個人投資股票、購房、入股辦公司等,還挪用公款30萬元購買小轎車供其妻子使用。
法院經審理,採納檢察機關的指控意見,以餘強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犯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犯挪用公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6個月,合併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依法追繳餘強所獲贓款,上繳國庫。
一審宣判後,餘強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王海鋒 牛凌雲 雷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