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村民進京探子被勞教 圖
近日,一個關於“上訪”和“勞教”的話題被炒得火熱。
11月初,甘肅省蘭州市皋蘭縣西岔鎮山字村村民趙梅福前往北京看望正在北京上學的兒子,返程時,趙梅福在火車站被甘肅省駐京辦事機構帶走,被皋蘭縣公安部門接回蘭州後直接投送到省女子戒毒勞教所。
上京探親被勞教,太不可思議了。輿論一時譁然。真相到底如何?針對此案我們應該有哪些反思?人民日報記者聯合人民網記者深入採訪了當事人及相關專家。
“進京探子被勞教”真相
“我叫郭大軍,在北京某高校讀研,2012年11月,五十多歲的媽媽揹着家鄉的油餅、核桃來北京看我,查身份證後,由於曾經上訪過,被認定再次上訪,被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帶回蘭州,勞教一年並拒絕親屬探望。”近日,一條微博引起了網友的共鳴,在瞬間被轉發了上千次,並引起激烈討論。
郭大軍的母親叫趙梅福。公安部門出面解釋,大家才知道趙梅福被勞教跟她多年來堅持上訪有關。
皋蘭縣公安部門表示,趙梅福自1989年至2005年以來,因地界問題與鄰居馬某多次發生糾紛甚至打架鬥毆,公安、司法、土地等部門多次進行調解處理,並對其中涉及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了處罰,涉及民事部分的雙方均訴訟到法院裁決。但趙梅福一直不服公安機關和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理,堅持到縣、市、省各有關部門直至北京上訪。
2005年7月18日蘭州市公安局在開展“大接訪”活動時,趙梅福又到市局上訪,辦案人員給她作了相關解釋和答覆。但趙梅福本人對以上答覆依然不服。2007年以後趙梅福又因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先後治安處罰3次。
2010年4月,趙梅福再次上訪。因為她持續上訪並已多次被治安處罰,2010年5月,經皋蘭縣公安局報批,蘭州市勞教委對趙梅福作出了勞動教養1年的處罰決定,勞教期限從2010年5月7日開始至2011年5月6日結束。
但在投送趙梅福時,檢查出趙梅福患有高血壓、膽結石等疾病而未予收容,勞動教養暫未執行。公安部門要求其在家治療,待病癒後再執行勞教。
2012年11月,公安部門回訪發現趙梅福又前往北京。皋蘭縣公安局立即報請法制部門批准,並於2012年11月12日將趙梅福從北京接回蘭州並投送至勞教所。
“這次對趙梅福進行勞教與她此次上京無關,而是繼續執行2010年的勞教決定。”皋蘭縣公安局西岔派出所所長魏永斌説。
“改簽”的勞教決定書
“進京探子被勞教”之所以引起熱議,另一個關鍵點是一份“改簽”的勞動教養決定書。
皋蘭縣公安機關在投送趙梅福到勞教所時,沒有向蘭州市勞教委重新申請勞教決定書,而是由公安部門在2010年的勞教決定書上加了註釋之後繼續執行。
蘭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於2010年5月14日簽發的勞動教養通知書上面寫着:趙梅福,又名趙梅富。女,漢族,1958年4月11日出生,初中文化,農民。違法經歷:該趙於2007年6月、2008年1月、2008年7月因擾亂公共秩序先後被行政處罰3次。趙梅福三次違規上訪,經告誡和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又於2010年4月21日再次違規上訪……蘭州勞動教養委員會做出對其勞動教養1年的處罰。
據瞭解,趙梅福被投送到勞教所約一週後,因為身體原因被釋放。但是,趙梅福及其家人沒有收到任何關於終止勞教、暫緩勞教或者所外執行的通知書。
而這一次,趙梅福再次被送至勞教所時,其家人收到的仍是原來的那張勞教通知書,只不過落款空白處手寫加了一行字:趙梅福於2012年11月12日投送甘肅省女子戒毒勞教所,期限為2012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1日。“改簽”者落款是當地派出所幹警魏青萬和所長魏永斌。
因為長年上訪,趙梅福的丈夫郭永昌對相關法律已經做了很多研究。他説,妻子2010年在接到這份勞教決定後曾被送往勞教所,在裏面呆了一個多星期,並不是皋蘭縣公安局所説的“未予收容”,依照相關規定這一個多星期應該衝抵勞教時間。如今“改簽”的勞教時間仍然是一年,這又如何解釋?
趙梅福之子,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郭大軍説,蘭州警方執法程序“山寨、荒唐”,毫無嚴肅性可言。他還提出質疑:勞動教養決定書的簽發部門是蘭州市勞教委,基層派出所有何權力對其進行“改簽”?如此“改簽”的文書還有效力嗎?
西北民族大學法學院馬玉祥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種“改簽”的勞動教養決定書顯然是無效的。如果可以改簽,那麼法院的判決是不是也可以“改簽”呢?這是典型的程序違法。
信訪,一個有職無權的“弱勢部門”
近年來,各地由於上訪而被勞動教養、限制人身自由的案例很多,此類話題也被越來越多的人關注、探究。
如今,又發生趙梅福“進京探子被勞教”一案。其實稍加分析,此案的真相便浮出水面:趙福梅堅持上訪,公安機關便“靈活”運用勞教制度阻止其上訪,以達到“維穩”的目的。
儘管具體情況千差萬別,但有一點是基本相同的:一些羣眾認為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而堅持上訪,而有關部門在工作做不通的情況下往往祭起勞教這一“法寶”,阻止他們去表達意願。這不僅僅是個別幾個地方發生的事情,而是具有相當的普遍性。“信訪”和“勞教”已逐漸演化為矛盾雙方。
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俞樹毅坦言,勞教如今已經成為一個“口袋罪”,成為了一些政府部門掩蓋社會矛盾的工具,什麼人都可以往裏面裝。可以説,有關部門認為誰破壞社會安定、誰是不穩定份子,誰就有可能被勞教。而信訪人員尤其是持續不斷的上訪人員被裝進這個口袋的幾率非常高。
馬玉祥教授表示,國家設立信訪制度的目的,是為羣眾建立表達其訴求的渠道,通過協商等方式,使這些訴求得到合理合法的解決。因此,以任何方式阻撓、打擊上訪羣眾,都是有悖於信訪制度設計的初衷的。
目前信訪部門權威性差,缺乏制約力,説話沒人聽,文件沒人理,成了被邊緣化的“弱勢部門”。因為信訪部門只能批轉文件而無法解決實際問題,使得羣眾十分不滿,常常淪為“出氣筒”部門。有時如果處理不當,反而會將矛盾激化。
對此,馬玉祥教授建議,要加強對信訪制度的建設,增強信訪部門的制約力和權威性。要為信訪部門配置更多的資源,比如由地方的一、二把手主抓信訪工作,提高信訪部門的實際地位。“這樣,羣眾的問題解決了,纏訪的事情也就少了,也就不會有那麼多的信訪人員被勞教了。”(人民日報記者 曹樹林 人民網記者 隋欣 高翔 張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