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為降PM2.5六部門聯手整治揚塵污染
作者:任丽娜
中新網太原11月29日電 (任麗娜)山西省環保廳29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稱,為有效解決山西省揚塵污染問題,達到降低PM2.5目的,山西省環保廳和山西省公安廳、山西省交通廳、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西省煤炭廳、山西省物價局聯合組織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揚塵污染整治專項行動。
今年環保部將PM2.5作為空氣質量指標進行分階段落實,山西省將工業粉塵作為約束性指標進行總量控制。山西作為資源大省,在開採、存放、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揚塵污染已成為影響該省大氣污染的主要因素。
據介紹,此次山西專項整治範圍為全省各煤焦生產單位,各種儲煤、焦(沙、石開採存儲)場所,房屋建設、拆遷工地,縣級以上公路(含高速公路)運輸車輛。
山西省環保廳要求,儲煤、焦(沙、石開採存儲)場所,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樹立擋風抑塵牆,並採用移動噴灑方式,對堆存的煤、焦(沙、石)噴灑專用的抑塵劑。有條件的儲煤、焦(沙、石開採存儲)場所要建設全封閉儲煤、焦(沙、石)筒倉,做到煤、焦(沙、石)儲存不露天。
此外,房屋建設、拆遷工地場所符合環保要求,拆除後建築垃圾及時噴灑抑塵劑,按有關規定及時密閉清運。車輛在儲煤、焦(沙、石開採存儲)場所、房屋拆除工地進行裝卸時要環保方式作業,不得產生揚塵污染;運輸車輛上路前要按要求進行噴灑抑塵劑並蓬布覆蓋後才能上路。
山西環保部門將設立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對轄區內的儲煤、焦(沙、石開採存儲)場所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或未履行環保“三同時”手續的,要責令其限期補辦環保手續或完成“三同時”建設;對佈局不合理、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儲煤、焦(沙、石開採存儲)場所,要依法予以關停取締。
山西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查處上道路行駛的重型和中型載貨汽車載運煤炭、煤粉、焦炭、沙、土等易遺灑物品,不按規定使用封閉貨箱或者採用其它方式封蓋嚴密的交通違法行為。
山西建設部門將加強建築施工、房屋拆遷工地的監管。對建築垃圾、易揚塵物料堆放場地嚴格要求噴灑抑塵劑。垃圾清運一定要環保作業,房屋拆除工地的拆除工程須由具備相應資質隊伍承擔,施工前必須制定建設、拆除作業防塵方案,經環保部門認可後方可施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