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分級管理下月實施 以藥養醫亂象有望破解
商務部日前在內部會議上透露,五項藥品流通行業標準確定將於12月1日起實施,標準將對零售藥店分成三個級別進行管理。專家分析,藥店分級管理將規範我國藥品零售行業規範,有利於引導行業資源的整合和監管,並有助解決醫改過程中以藥養醫難題。
●南方日報駐京記者 趙曉娜 實習生 陳攀
藥店分級助推醫改
實際上,藥店分級制度已經呼籲多年,不過,行業集中度低、亂象叢生、流通效率低等因素,導致行業監管困難,分級制度也一拖再拖。
近年來,我國零售藥業發展迅速,方便了消費者的用藥需求。不過,由於行業准入門檻低、欠缺行業規劃管理等因素,藥品零售行業散、小、差,出現亂象。據悉,目前我國總共有零售藥店46萬家,連鎖企業門店數佔零售門店的總數低,藥品流通行業的集中度和流通效率都不高。
“目前零售行業監管不力,評級標準的發佈有助改變這種亂象。”北大經濟學博士後、斯坦福亞太研究中心比較衞生政策研究員陳秋霖認為,藥店分級制度可引導行業的整合,從而提高零售藥品質量以及行業的服務質量。
陳秋霖告訴南方日報記者,在藥店分級管理制度下,部分不規範經營的小藥店將被淘汰,退出市場。“分級制度對消費者有導向作用,評級完成後,消費者會向等級較高的藥店傾斜,在此前提下,藥店肯定會向更高級別擴張,有助於藥品零售行業的規模化發展。”
實際上,國家在推進醫療改革過程中,以藥養醫則是其中的難點之一。分析認為,藥店分級制度將間接推動以藥養醫難題的解決。
“解決以藥養醫本質上還是醫院的補償機制的問題。”陳秋霖認為,流通領域的規範導致流通領域不必要的費用減少,整體的藥品費用就可以下降,間接輔助補償機制。
按照商務部的初步設想,藥店分級管理將與GSP、醫保定點等現有的管理政策進行配套銜接,併為將來承接醫院的藥事服務打基礎。商務部有關人士此前透露,醫藥分開是新醫改方案明確的改革方向,商務部希望通過分級管理,引導藥店規範經營行為,不斷提高服務能力,併為社保、衞生部門篩選定點藥店提供依據。
評級標準要求記錄藥歷
據悉,此次即將實施的五項藥品流通行業標準為:《藥品批發企業物流服務能力評估指標》、《零售藥店經營服務規範》、《藥品流通企業誠信經營準則》、《藥品流通行業職業經理人標準》、《藥品流通企業通用崗位設置規範》,評級明確將我國所有的藥店分成A、AA、AAA三個級別,其中,AAA級最高,A級最低。
記者瞭解到,不同等級藥店的區別主要在於營業面積、經營藥品品規數量、藥品品種覆蓋疾病種類、專業人員配備和藥品供應能力等核心指標。
其中,AAA級藥店營業面積不得小於100平方米、經營藥品品規數量不少於3000個、藥品品種覆蓋至少80種常見病、質量負責人為執業藥師且應具有5年以上的藥品經營工作經歷、保證24小時的藥品供應等。對於AA級和A級藥店,要求依次降低。
而讓陳秋霖比較關注的是,“藥歷”即執業藥師記載的消費者用藥狀況檔案,首次引入了我國的標準三個等級的藥店都要求建立有效的消費者藥歷。
陳秋霖表示,此前消費者用藥在醫院有所記錄,但是藥店出現以後,消費者到藥店買藥增多後,便慢慢失去一些記錄統計。評級標準中對藥店提出用藥記錄要求,這也是國際連鎖藥店的通用規範。
據商務部市場秩序司巡視員温再興透露,零售藥店和藥品流通企業的相應的分級管理辦法預計將於明年出台。
“標準界定以後,評級過程應該相對規範,防止出現成果不透明,存在不公正的現象。”陳秋霖還提醒,網絡藥店的亂象也不容忽視,其治理也要逐漸放上議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