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實施"三定兩評四保障"制度 變年終考核為日常監督
作者:杨文彦、魏星
人民網北京11月29日電 記者從山東省新泰市市委組織部獲悉,在基層組織建設年中,山東新泰市今年推行農村幹部“三定兩評四保障”目標考核制度,變年終考核為日常監督,以激發村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推動村級工作開展。具體做法如下:
落實“三定”基礎,變分工不明為權責明確。“三定”,即定權責、定目標、定獎懲。一是定崗位職責。對村幹部崗位職責實行台帳化管理、契約化履責,解決職責不明、分工不清的問題。二是定工作目標。科學確定村幹部工作目標,實行公開承諾、限時踐諾、羣眾評諾,推動村級工作落實。三是定獎懲制度。健全完善村級總體工作考核獎懲、單項工作以獎代補的獎懲體系,使村幹部有壓力、有動力。截至目前,20個鄉鎮街道共建立健全村幹部目標考核獎懲等制度26項,簽訂目標責任書、承諾書各3735份。市委評選“標兵書記”100 名,各鄉鎮評選“優秀書記”276名,“七一”前夕集中表彰。
把握“兩評”關鍵,變年終考核為日常監督。“兩評”,即實行季度督查考評、半年述職測評。一是實行季度督查考評。鄉鎮黨委每季度逐村進行一次督查考評,搞好分析,找準問題,建立整改台賬;鄉鎮黨委書記約談村黨組織書記,督促問題整改。今年全市共約談村黨組織書記375人次,督促解決問題293件。二是半年述職測評。結合年度目標和村黨組織書記層級管理辦法,每半年組織一次村“兩委”班子成員述職評議,評議結果記入個人檔案,年底落實獎懲。目前,新泰市全市已基本完成上半年述職評議,3615名村幹部接受黨員羣眾民主評議。
強化“四保障”動力,變保障缺失為知寒送暖。“四保障”,即建立補貼發放、獎懲兑現、工作運轉和組織關愛保障機制。一是保障補貼發放。市財政每年撥付資金932萬元,統籌發放村黨組織書記崗位補貼,辦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鄉鎮根據考核情況發放村書記績效補貼300餘萬元,通過轉移支付落實村幹部待遇2200餘萬元。二是保障獎懲兑現。召開經濟工作獎懲兑現會、“七一”表彰大會,嚴格兑現獎懲政策。今年已落實村級工作獎360萬元,市鄉共表彰村幹部1116人。三是保障村級運轉。建立健全村級組織運轉經費分配、管理、使用制度,加大經濟薄弱村運轉經費補助,幫助發展村集體經濟,保障村級組織正常運轉。新泰市市鄉設立“強村固基”專項經費,投入幫扶資金1100萬元,新上集體經濟項目197個。四是組織關愛保障。建立村幹部待遇定期調整機制,今年補貼增幅達15%。對生活困難村幹部進行補助,協調解決實際困難300餘件,發放困難補貼32萬元。(楊文彥、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