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任命黃武為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免去王學成的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楊夥明、葉東初、陳亞平的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董亞平的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州鐵路運輸分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任命王雁林為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州鐵路運輸分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命羅強為廣州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命彭偉鋒為廣州鐵路運輸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命翟温容為廣州鐵路運輸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命陳藹祥為廣州鐵路運輸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命李曉林、彭永、程立平、朱林福、田泓博、王廣生、胡學鋒為廣州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命才震宇、李建平、翟和平、餘木藤、石磊、魏金華、自敏、邵世偉、鄧友勝、林穗民、梁華、馬燕玲、張韶芳、黃會羣、白研、戚效民、賀輝羣、李潔萍、劉軍曉、王海濤、陳龍華、王雲海、吳萬榮、楊萍、林華為廣州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王虹為肇慶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命陳國全為肇慶鐵路運輸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命張偉為肇慶鐵路運輸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命張建國、楊明仁、楊國元、遊小清、莫宏健為肇慶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命幺秋實、廖淳、張小軍、方誌、謝志軍、史春德為肇慶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