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規定事業單位員工包養情人、賭博將降崗撤職
作者:徐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若被查出參與賭博、包養情人、違規超生,將受降崗或撤職以上處分。記者2日獲悉,為了嚴肅事業單位紀律,規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為,我省正式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該新規的出台,將使我省對事業單位職工的管理更加完善和規範,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紀有了統一處分標準。
事業單位人員違法違紀將受四類處分
據瞭解,新規規定,事業單位人員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將依規給予處分。處分的種類分為四種: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其中,警告時限為6個月,記過時限為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時限為24個月。撤職處分適用於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受處分期間的事業單位人員不得聘用到高於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若受到新的處分,其處分期為原處分期尚未執行的期限與新處分期限之和,但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對於隱匿、偽造、銷燬證據的;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發檢舉、提供證據材料的;包庇同案人員等行為,將從重進行處分。
對包養情人、賭博、超生者處以降崗或撤職
記者瞭解到,新規的一個最大亮點為首次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進行了規範。其中明確規定:有包養情人,或組織、參與賣淫、嫖娼等色情活動,吸食毒品或者組織、參與賭博活動,違規超計劃生育行為的,將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
此外,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或者拒不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偽造、篡改數據文獻,或者捏造事實等學術不端行為;申報崗位、項目、榮譽弄虛作假等違反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行為的,將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公款旅遊或接受禮金嚴重者可被開除
新規還明確了對違反廉潔從業紀律、違反財經紀律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理辦法。其中,事業單位員工泄露國家秘密,有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行為,將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如果利用工作之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在公務活動或者工作中接受禮金、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幕信息謀取利益;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擅自佔有、使用、處置國有資產,可進行警告或記過處分,嚴重的可開除。
違紀人員已退休將降低或取消待遇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將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將給予開除處分。
若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個以上崗位等級聘用,按照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有關規定確定其工資待遇。若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參加本專業(技術、技能)領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工勤技能人員技術等級考試(評審)。
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出現違法違紀情形的,處分期滿,經原處分決定單位批准後可解除處分。若有重大立功表現,按規定給予個人記功以上獎勵的,經批准後可以提前解除處分。
此外,已經退休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不再作出處分決定。但是,應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的,將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信息日報 記者 徐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