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原陽回應"追究野地責任":或是外來人員説的
作者:周小云
教育局回應女生在校被強姦:在野地是否追野地責任
河南一教師涉嫌強姦女生被刑拘已移送檢察機關
中新網原陽12月4日電(記者周小雲)12月3日,河南當地媒體報道稱,原陽縣太平鎮一中學教導主任劉某致使一留守女生墜胎被刑拘,受害人家屬在要求縣教育局追究劉某所在的學校責任時遭雷人回應:“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漫天野地裏,你們是不是還要追究漫天野地的責任?”當日,中新網記者致電原陽縣教育局,該局信訪室一劉姓工作人員稱,這有可能是來此辦事的外來人員説的。
據媒體報道,2008年,受害人小花在原陽縣太平鎮某中學讀初一。有天晚上,小花的班主任劉某(兼學校教導主任)把小花叫到辦公室,不顧小花的反抗強暴了她。2009年末、2011年初,劉某再次強姦小花,並導致小花懷孕。為此,小花獨自一人到某黑診所墮胎。後來,劉某以“不讓參加中招考試”為由,威逼小花寫下“這輩子非他不嫁,並要還為其生一個兒子”的婚約。
2012年4月,這劉某再次到小花所讀高中,拿刀威脅小花,並稱“今天如果不是有其他人在,我早就把你捅死了”。隨後,小花的父親要求原陽縣教育局追究劉某所在學校的責任,而教育局的一位負責人説,“這件事發生在學校,你們就追究學校責任,要如果發生在漫天野地裏,你們是否還要追究漫天野地的責任?”
這名教育局負責人的此種回應,引起受害人家長不滿,微博發出後引發網民熱議。對此,原陽縣教育局信訪室劉姓工作人員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解釋稱:受害人家長向他反映過這個情況,但經過反覆落實,局裏沒有人説過這樣一句話。同時,他還告訴家長可以前來指認,但至今受害人家長一直沒有過來指認。
“再説,作為局長會説這話嗎?一般工作人員説話也不會這麼隨便啊。”該名劉姓工作人員説,假如受害人家長真的聽到這樣的話,那也有可能是來此辦事的外來人員説的。
這位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在一個多月前受害人家長就已經來教育局反映情況,那時這名在學校任職政教主任的老師劉某,已經因涉嫌強姦被原陽縣公安局刑警隊依法刑事拘留,學校也對劉某免職了。
劉姓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受害人家長一直要求讓教育局處理當事人,但是還需等到法院判決以後,那時教育局一定會尊重事實,客觀公正地按照程序、按照法律規定、對當事人做出處理,任何人不會對其姑息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