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舊金山和約對日有利 但未必有害於中方
新加坡《聯合早報》12月3日文章 原題:中國應邀請日本公開辯論戰後國際秩序日本“國有化”釣魚島後,中方曾批駁日本的做法是對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成果的公然否定,是對戰後國際秩序的嚴重挑戰。現在,日本也以此來回擊中國。日本外相玄葉光一郎近日在美國《國際先驅論壇報》撰文,除了為日本“國有化”辯解外,也指責中國否認釣魚島系日領土實際上等於“否定戰後國際秩序”,呼籲中方遵守“國際法”。玄葉光一郎稱,《舊金山和平條約》規定,美國政府將包括釣魚島在內的島嶼管轄權作為“日本固有領土”交付日本,而中國政府卻不承認。因此日本並沒有否認戰後國際格局,“反而是中國不接受戰後國際秩序”。
中日雙方互相指責對方違背國際條約安排,挑戰戰後國際秩序,從一個不懂戰後國際歷史及國際法的人看來,可謂“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難以斷定是非。針對日方的辯解和“倒打一把”,中方不如邀請日本到國際場合就“到底誰挑戰戰後國際秩序”的問題進行公開辯論,在辯論中讓國際社會明辨對錯,辯論的地點就選在聯合國總部,不僅是因為聯合國在當今是最有代表性的國際組織,也是因為聯合國本身亦是二戰的成果。
就中方來説,邀請日本公開辯論將佔道義和法理高地。日本本是二戰戰敗國,如果它和中國在聯合國辯論“誰挑戰戰後秩序”的問題,這一辯論命題本身就隱含着日本試圖改變戰後秩序的含義,因此,不管日本是否接招,它在道義上先輸一着。因為如果它敢來和中國辯論,説明它懷有這種改變的企圖;如果它不敢來辯論,説明它心虛,更懷有這種企圖。
從法理上看,中國在辯論中贏得國際社會理解和支持的概率也會更大。中日雙方指責對方挑戰戰後國際秩序搬出來的依據,一為《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一為《舊金山和約》。前者顯然有利中國而不利日本,後者則對日本有利,所以日本拿《舊金山和約》作為自己“竊取”釣魚島的“擋箭牌”,並聲稱《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兩份文件只是宣言和公告,不具國際法的條約意義,不能構成戰後國際秩序的法權基礎。中國則將《舊金山和約》視為美日私權相授的產物,對中國沒有約束力,何況,美日根據該和約轉移的也只是釣魚島的治權而非主權。
《舊金山和約》是否適用中國?
要明辨孰對孰非,關鍵就看上述兩份文件是否具有國際法的效力,以及《舊金山和約》是否對中國有約束力。
雖然國際社會包括台灣——主要是台獨勢力——有一部分人同日本一樣,基於上述兩份文件是宣言和公告,而非條約,且《開羅宣言》還未有國家在上面簽字之緣故,否認它們具有國際法的法律效力,但國際社會的主流看法是認為它們具有法律效力,這不僅是因為在國際法中,國際條約效力並不單看簽字與否,另外,按照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規定,宣言甚至新聞公報也都可以視為國際條約;更是因為,這兩份文件乃是構建二戰後國際秩序的法律基礎,對日德的處置和戰後國際秩序的安排,是以這兩份文件為法權基礎的,且日本降書對此亦承認。故而,日本對這兩份文件的“歪曲”只是其片面的解釋,不可能得到國際社會的贊同。
那麼,《舊金山和約》是否適用中國?該和約是美國等國與日本簽訂的片面媾和條約,它雖然得到了大多數同盟國的贊同,卻由於把國際秩序兩個重要的締造者——中國和蘇聯排斥在外,自然中國大陸不可能承認。儘管當時在聯合國代表中國合法席位的蔣介石政權為了反共需要承認了這一和約,但由於中國大陸1971年恢復了聯合國的席位,而大陸的原則是不承認此前晚清政府和中華民國簽署的不平等條約,因而,《舊金山和約》對中國是沒有約束力的。退一步説,即使根據《舊金山和約》的規定,也得不出釣魚島屬於日方的結論。一是《舊金山和約》第二條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的所有權利、權利根據與請求權”,這裏所指的台灣當然應包括釣魚島(因釣魚島在歷史上和地理上屬於台灣管轄,而非琉球羣島的一部分)。二是美國1973年依據《歸還衝繩協定》,只是把釣魚島的“施政權”“歸還”日本,不涉及主權,且在那以後就公開聲明美國對中日釣魚島主權爭端不偏向任何一方。所以,《舊金山和約》根本不是中日雙方解決戰後領土歸屬問題的法律基礎,日本以此為由主張釣魚島主權在國際法上是站不住腳的。換言之,《舊金山和約》雖於日方有利,但未必就有害於中方。
日本之所以要拼命抓住《舊金山和約》這根“稻草”,跟其故意混淆雅爾塔體系和冷戰體系有關,同時也與美國的縱容有關。雅爾塔體系和冷戰體系雖然在時間上高度重合,但它本質是兩個不同的體系,前者是旨在遏制德、日軍國主義復活的戰後國際和平秩序和法權體系,它是由《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為主的一系列法律文件所形成的,為戰後國際和平秩序奠定了堅實基礎,即便有持續長達近50年的美蘇冷戰,該體系確定的框架大體沒有被突破,直到上世紀90年代初冷戰的結束;後者則是以美、蘇為首的兩個國際政治集團的對抗,日本在冷戰中始終站在美國一方,中國初期加入蘇聯集團,反對美國,上世紀60年代後,逐漸與美國接成準同盟關係,反對蘇聯。
“硬冷戰”和“軟冷戰”
由於雅爾塔體系和冷戰的出現在時間上非常接近,故此人們常將兩者混為一談,如以為冷戰的結束就是締造戰後國際秩序的雅爾塔體系的崩潰。但這實為一種誤解。中國戰略學者張文木就表示,蘇聯解體後,雅爾塔體系在歐洲結束了,但在遠東並沒有結束,構成雅爾塔體系的基本要素及其由中俄美等大國提供的保障遠東和平的法律責任並沒有變:俄國仍然繼承着雅爾塔體系賦予蘇聯的佔領南千島羣島即日本所謂“北方四島”的權力;美國仍然佔領着沖繩島;中國在雅爾塔體系中被恢復並確認了的對台灣、釣魚島等及其附屬島嶼的主權的法律地位沒有改變。
由此也可説,冷戰只是在歐洲結束了,但在遠東並未結束,它改變的只是冷戰的形式。如果説當年美蘇的冷戰是一種“硬冷戰”的話,現在的中美(也包括日本等)之間的冷戰可稱之為“軟冷戰”,也就是在經濟上互相高度依賴下的冷戰。在這種“軟冷戰”中,日本一直充當美國遏制中國的“前鋒”,為圍堵中國之需要,美國正在綏靖日本擺脱雅爾塔體系中的法律責任。事實上,目前中日這種局面,就是由美國一手造成的。美國當年在冷戰的態勢下,一手主導了《舊金山和約》,後來隨着冷戰的進一步發展,那些本來在雅爾塔體系中已解決的問題,如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法律安排,又都成了“問題”。這是因為美國為了冷戰需要,人為使之含混,而非雅爾塔法權關係規定不清。此種“軟冷戰”,隨着中國在新世紀的崛起,越來越明顯。這可在某種程度上解釋日本日趨右翼、對中國強硬的原因。
但放任日本擺脱雅爾塔體系的法律責任約束,將可能給遠東乃至世界帶來災難。尤其對過去很多被日本侵略和殖民的國家來説,其通過艱苦鬥爭而取得的主權地位有可能因此而失去法理基礎。特別是考慮到日本至今未對戰爭徹底反省,其正試圖用冷戰原則矇混且替代雅爾塔原則的做法,給世界和平所帶來的危險,並非是假設。
所以,中國應該邀請日本公開辯論戰後國際秩序的問題。公開辯論還有一個好處,鑑於日本一直不承認在釣魚島問題上存在主權爭議,邀請其就該議題進行辯論,就將戳穿不存在爭議的假像。中國還可利用辯論,在國際場合揭露日本挑戰戰後國際秩序的危害,向世界宣傳中國的主張和立場,這是花多少錢在國外做廣告都達不到的效果,有助於改善國際社會對中國的認知。總之,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邀請日本公開辯論對中國都利大於弊。
公開辯論還有一個好處,鑑於日本一直不承認在釣魚島問題上存在主權爭議,邀請其就該議題進行辯論,就將戳穿不存在爭議的假像。中國還可利用辯論,在國際場合揭露日本挑戰戰後國際秩序的危害,向世界宣傳中國的主張和立場,這是花多少錢在國外做廣告都達不到的效果,有助於改善國際社會對中國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