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修法先送利益團體過目 太離譜



本月3日,台灣當局“教育部長”蔣偉寧(右)遭多名台灣“立委”痛批,指他不應發文“關心”參與反媒體壟斷的學生,列席的台灣清華大學學生陳為廷(左)在備詢台上嚴批其是偽善、説謊的“部長”。 圖片來源:台灣《聯合報》
中新網12月6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台灣“立委”邀請學生入台灣立法機構殿堂發言惹爭議,其實近來台灣“立院”類似情況頻頻上演,甚至有“立委”直接邀請利益團體、重要關係人參與法案審查,連“委員會”的決議文字與修正條文都要請列席人士先“過目”,造成其它審案“立委”的龐大壓力。
台灣雖屬代議制度,由民選“立委”表達民意,但近來“立委”流行“引介”社會人士、專家學者進入立法機構直接發言,引發爭議。
多名資深“立法院”助理抱怨,過去民間團體人士還會低調佯裝“立委”助理參與會議,近來不少新科“立委”直接讓友好的社會人士、民間團體進入“立法院”發言。更有甚者,甚至讓他們參與法案審查、修改條文。
日前“立法院”會議審查頗具爭議性的“醫療法”修正草案時,某“立委”更邀請台灣醫師公會代表列席,當時在場醫師比列席官員、“立委”還多。
“立委”在台上質詢、痛批官員時,台下醫生們直接拍手叫好、大笑,連委員會作成的決議文字都要先請醫師代表“過目”,讓同黨“立委”都看不下去,起身抗議。
“立法院”會議審查“緊急醫療救護法”修正草案時,一位關心修法進度的山難罹難者母親由在野黨“立委”帶進委員會中,直接“盯場”,頻頻提供審查意見。“司法委員會”前幾天審查法案時,甚至開放法官、律師等一同參與審查過程,離譜至極。
黨政人士私下直言,“立法院”各委員會雖可邀請社會相關人士報告,但他們的身份是“旁聽”,不是列席,不能在質詢台上發言。第七屆教育委員會審“公視法”時,也遇到同樣的情況,某“立委”邀請華視工會代表上台發言,當場遭國民黨“立委”洪秀柱制止。
該人士指出,新科“立委”完全無視議事規則規定,任意找人上台發言、列席,不僅會對“立委”造成審案壓力,更可能影響法案審查結果與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