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母親戒酒泣對棄養兒:請讓我再做一次你媽
中新網12月6日電 台灣台東縣簡姓婦人11年前酗酒、遺棄當時6歲的兒子,被法院剝奪親權。台東縣社工員去年得知簡婦力圖振作,安排母子見面,她對兒子説“請讓我再做一次你的媽媽!” 簡婦努力改變自己,贏回兒子親權,母子當庭相擁而泣。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明年兒子就滿18歲了,我希望在他成年前,稍盡媽媽的責任!”簡姓婦人説,很年輕就結婚,生下兒子不久,因家暴開始酗酒,後來逃家,一離開11年,她雖有第二段婚姻,仍遇人不淑,“多年來,不敢奢求有個家。”
多年來,簡婦用酗酒逃避現實,但有天發現一無所有,忽然清醒,她試着戒酒,又努力找工作,“偶爾想起自己的兒子,但影像卻很模糊,想知道孩子的近況,卻不敢去找。”
與母親分離10年,簡婦的兒子小明總牽掛母親。社工員透露,小明看似調皮,但母親節時特別沉默,決定為小明尋母。
“過去遺棄孩子的父母,回頭的實在太少。”
社工員説,前年底聯繫簡姓婦人,安排她在安置機構偷偷地看小明,沒想到,小明一眼就認出他母親,“他跑到母親面前,緊緊抱住已經泣不成聲的簡姓婦人。”
小明説,一直幻想有天媽媽會來接他,但隨着年紀愈長,希望愈渺茫,這幾年都不知道怎麼過的,“想不到媽媽真的回來接我,更覺得媽媽對我的重要。”
社工員開始安排親子相處,從半天、增加到一天、一週、兩週,母子愈來愈融洽,甚至分享對人生的規劃,簡婦體驗自勝者強,更有信心爭取監護權。
去年初到上月底,簡婦每月都從工作地坐車7小時到台東開庭,向法官説明心情,法官上月撤銷11年前判決,恢復她的監護權;母子倆決定搬到西部,重新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