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提高各地基本工資標準 限定最低月薪500元
作者:谭利娅
【環球網報道 記者 譚利婭】據台灣“中央社”12月7日引述越南媒體報道,越南政府日前頒佈提高各區域基本薪資的法令,自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法令規定,最低基本月薪為165萬越南盾(約合人民幣500元)。該法令也適用於在越南的外資企業。
據報道,越南政府自8月份提出《2013年區域基本薪資調整方案》後,向各地方與企業徵詢參考意見後,越南總理阮晉勇日前簽署頒佈這項法令,並自明年1月1日實施。
這項法令規定,越南第1區域基本薪資將從現在的200萬越南盾(約合人民幣590元)調漲到235萬越南盾(約合人民幣700元);第2區域將從現在的178萬南越盾調漲到210萬越南盾;第3區域將從155萬越盾調漲到180萬越南盾;第4區域將從140萬越南盾調漲到165萬越南盾。
據報道,越南的1區是指直轄市,2區為省級城市,3區為農村,4區為山地偏遠地區。
這項法令的適用對象為越南企業法所規定的所有企業,其中包括外資投資企業在內。法令規定,上述基本薪資方案將視為僱主與員工商討月薪的依據;在正常工作條件下,最簡單工作的月薪也不可低於基本薪資。
另外,這項基本薪資方案也提供計算員工月薪與津貼的依據。這項法令也鼓勵企業給員工支付高於區域基本薪資的月薪。
據報道,這是自2011年以來,越南政府第3度提高基本薪資,對該國以加工業為主需要大量勞動力的企業影響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