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中俄總理定期會晤機制
1996年4月,俄羅斯總統葉利欽訪問中國,與江澤民主席就定期會晤達成原則一致,雙方認為保持各個級別、各種渠道的經常對話,特別是兩國領導人之間的高級、最高級接觸和協商具有重要意義。同年12月26日至28日,李鵬總理對俄羅斯進行工作訪問,雙方決定建立中俄總理定期會晤機制。定期會晤機制確立後,中俄兩國總理每年舉行一次會晤。
中俄總理定期會晤機制下設總理定期會晤委員會、人文合作委員會和能源談判代表會晤三大機制,是中俄兩國政府全面規劃、指導和促進雙邊合作的重要機制,也是中國對外合作中規格最高、組織結構最全、涉及領域最廣的磋商機制,為促進中俄兩國關係和各領域務實合作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五年來中俄兩國總理舉行的會晤及主要成果包括:
2007年11月,温家寶總理和祖布科夫總理在莫斯科舉行第十二次會晤。兩國總理簽署了聯合公報,共同出席了雙方貿易、能源、科技、銀行、邊貿等多項合作文件的簽字儀式。
2008年10月,温家寶總理與俄總理普京在莫斯科舉行第十三次會晤。兩國總理簽署了《中俄總理第十三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共同出席了雙方貿易、能源、科技、金融、邊貿等多項合作文件簽字儀式。
2009年10月,温家寶總理與普京總理在北京舉行第十四次會晤。兩國總理簽署了《中俄總理第十四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出席了12項雙邊合作文件簽字儀式。
2010年11月,温家寶總理與總理普京在莫斯科舉行第十五次會晤。雙方簽署了《中俄總理第十五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雙方政府部門還簽署了涉及經貿、能源、運輸、金融、人文等領域的30多個合作文件。
2011年10月,温家寶總理與普京總理在北京舉行第十六次會晤。雙方簽署了《中俄總理第十六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公佈了兩國在經濟現代化、旅遊、農業、質監、金融、軍技等領域簽署的一系列合作協議,併為未來兩國在經貿、人文交流和國際事務等方面的合作指明瞭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