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7成國人闖過紅燈 每天超2人為此而亡
《新聞1+1》2012年12月7日完成台本
——文明交通,拒絕“中國式”!
(節目導視)
解説:
一上路就堵,一堵心就煩,一煩就生氣,一氣就衝動。
行人:
你開吧,你撞吧,我讓你撞,你撞吧。
解説:
紅燈難停,綠燈難行,“中國式”過馬路是在拿生命開玩笑。
行人:
一看見人家過了我也過。
解説:
交通信號你認識嗎?
記者:
這個您知道嗎?
司機:
這是禁止通行。
解説:
綠燈時間,你過的去嗎?
行人:
這馬路剛走一半,就亮紅燈了,就不能走了。
解説:
人、車、路如何一路暢通,《新聞1+1》今日關注:文明交通,拒絕“中國式”!
主持人 李小萌:
歡迎來到正在直播的《新聞1+1》。
這張圖片,我們來看一下,我們可以看到一張圖片展示了一張生活場景,它每天出現在我們的生活當中,人車混雜,險象環生,還效率低下,只要湊夠一撥人可以闖紅燈、過馬路,被稱作是“中國式”過馬路。我們可以反思是規則意識的缺乏還是存在着某種法不責眾的僥倖心理,然而在這樣的交通亂象面前,如果把板子緊緊打在行人這一方上顯然是不夠公平的。
解説:
在熙熙攘攘車水馬龍的道路上,我們總能看到這樣的人們,他們身手矯健。
字幕提示:2012年12月1日新聞
深圳執勤警察:
站那兒,別動了。你過來這邊,你過來這邊,你也過來這邊,還翻回去。你過來,過來過來。我讓你過來,過來過來。小夥子,過來過來。你還要翻嗎?
行人:
不翻了。
深圳執勤警察:
你當着我的面還要翻嗎?你是要找一個好下腳的地方嗎?
解説:
交警的話完全被當作耳旁風了,而正在交警與這位男士的談話過程中,就在他的身後,一位女士已經跳了過來。
深圳執勤民警:
來,帶你看一下。看到警察你還這麼翻,來來,你過來,你也過來。你過來,過來,你們兩個都過來。
解説:
他們,他們,他們,他們無視交通規則,更是將個人安慰置之度外,這就是“中國式”過馬路。
記者:
一個人的時候闖紅燈嗎?
深圳學生:
不闖。
記者:
人多的時候呢?
深圳學生:
人多的時候闖,就跟網絡上説的那個“中國式”過馬路,人多了就可以過。
解説:
所謂“中國式”過馬路,是指大家湊過一波人就可以走了,跟紅綠燈沒關係,在他們的眼裏只有路沒有燈。根據公安部的調查顯示,我國有67%的人坦言自己闖過紅燈。而與這個數字相對應的另一組數據是,在今年的前10個月裏,全國因闖紅燈肇事導致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有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平均每天有2人以上死於闖紅燈造成的事故。
深圳交警 楊華民:
從眾心理現象,只要一個人闖(紅燈),後邊跟着一串闖,大家一起闖,法不責眾。但是我有一句話送給大家,鞭子打在誰身上疼,發生交通事故是自己的事,所以説千萬不要闖紅燈。學會敬畏紅燈,實際上就是敬畏我們自己的生命。
字幕提示:
2012年6月14日江蘇鎮江 受傷!
2012年10月16日福建晉江 死亡!
廣東中山 受傷!
2012年10月8日廣東中山 二人死亡!
李小萌:
這些違反交通安全的畫面有的讓我們啞然失笑,有的又讓人心虛不宜。我們是在想闖紅燈無非是為了快,就拿行人過馬路闖紅燈來説,有人做過實驗,闖與不闖究竟差多少?差50米。其實緊趕幾步也就趕上了,為什麼願意通過一個犧牲自己的安全為代價去搶着微不足道的50米呢?我們來看一個調查,這是一個在一萬人左右當中進行一個調查的結果,為什麼不文明的交通行為屢見不鮮?有63.3%的人首選的是“隨大流”,然後接下來依次是“缺乏規則意識”、“不用受懲罰”,路上沒有機動車經過,所以我就闖吧,然後是“有急事”,這是找託辭。“紅綠燈設置不合理”,這倒是也可能接受的旅遊,“司機會讓行人”,所以是不用等着紅燈。還有“不闖紅燈被認為是‘缺心眼’”,我覺得這個選項的設置也有意思。其實這體現了什麼呢?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認為守法者吃虧,他走了,我不走,這幾分鐘的時間我就虧了。然而實際上遵守規則並不是去僅僅保障別人的安全和方便,其實是在保護自己的利益,當然我們開頭説了,緊緊把板子打在行人的身上顯然是有失公平的。,這裏我們就要連線清華大學交通研究所的教授陸化普陸教授。作為一個交通方面的專家,當您看到“中國式”過馬路的時候,您的反應是什麼?
清華大學交通研究所教授 陸化普:
主持人您好。我覺得人的行為主要受三個因素影響:一個是行為意識。第二個是行為環境。第三個是行為成本。從行為意識上看,不遵守交通信號過馬路,顯然是交通法規意識、交通安全意識淡薄,而這種行為實質上首先是對自己的生命不珍惜。因為現在道路交通量特別大,比如説幾乎不可能存在很僥倖的情況,你這種違法行為本身實際會付出很大代價的。但是這些人為什麼要冒這麼大的風險去違法呢?
[page]
還有一個守法環境的問題。比如説有些路口是不是精細地為行人做了考慮,行人的綠燈時間長短是不是使得行人能夠安全、順利的過馬路?我本人也有經歷,我感覺到有的信號燈設置的綠燈時間太短,既使是一個小夥子,身手很矯健,他也很難在一個信號燈裏邊過馬路。這個時候馬路過不去,他要往前走,就有可能出現闖紅燈的情況。
那麼除了這個之外,大家可以注意到路上有很多斑馬線,但有的道路斑馬線的設置不夠充分,走很遠的路都找不到斑馬線。那老百姓怎麼過馬路呢?他也可能闖紅燈或者是在不應該走的地方過馬路。有些地方為了提高車速,中央隔離帶的設置過長,使得大家繞行距離太長,也可能會導致行人跨越欄杆。所有這些,我覺得我們的決策人員、規劃設計人員也要從行人温馨的出行環境,連續安全的出行環境的角度給予比較好的設計和規劃。
另外,其實人的行為的第三個影響因素就是他的行為成本。如果有人違法過馬路,但是他沒有受到懲罰或者是輕微的懲罰,他就覺得他佔了便宜,剛才談到了。實際上我們也得對這些違法現象採取必要的懲罰措施。
李小萌:
所以説人的行為在公眾領域當中更多靠一個規則去約束,而不是靠自覺。剛才我們説到,其實在交通當中每天在馬路上上演的無非就是行人和機動車之間路權的一個爭奪,那麼已經獲得了絕大部分路權的機動車在參與交通當中又是如何表現的呢?
字幕提示:
2012年1-10月 全國平均每天有2.6人死於闖紅燈造成的事故
2012年1-10月 全國違反道路標誌標線致平均每天86人死亡
八成以上交通事故為違法造成
解説:
這裏是北京市門頭溝區最繁華的一條主幹道,蔣某駕駛寶馬車在行駛中,因懷疑被同向行駛的本田車刮蹭與本田司機王某發生爭執。蔣某一氣之下高速駕車要超過王某的車輛時,突然向右猛打方向盤併線,致使兩車相撞並衝出隔離帶,撞飛了路邊騎車的一對母女,並撞毀路邊停放的兩輛轎車。
蔣某:
我覺得挺後悔的,當初不應該那樣。
解説:
只有意外發生才會警醒,這樣的故事總是一個接一個的上演。而在我們看似平靜的生活中危險的隱患時時刻刻都在。這輛公交車一邊擋在斑馬線上,一邊還發出“車輛行人請注意安全”的語音。像這輛公交車一樣,強佔斑馬線的機動車還不是少數。
記者:
您壓了斑馬線了知道嗎?
記者:
您壓了斑馬線了知道嗎?
解説:
如果車主們是無意為之,那為什麼當攝像機被放置在道路的明顯位置時,斑馬線立即變成了一條暢通的人行道呢?明知故犯的不文明行為我們是否也已經見怪不怪了呢?
別車,亂併線,逆行,還有這位女士,您還想去哪兒啊?有人明知故犯,也有人是知之甚少。
記者:
您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
河北市民1:
不知道。
記者:
您知道這個標誌是什麼意思嗎?
河北市民2:
限速50公里每小時吧。
記者:
那您知道這個嗎?
河北市民2:
這個我有點鬧不清楚。
記者:
學駕駛本的時候都是考過的,您還有印象嗎?
河北市民2:
沒有印象了。我是十年的(駕齡)。
記者:
十年駕齡了。
河北士民:
但是這種(標誌)沒印象了。
解説:
今年的12月2日,我國正式確立首個全國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題是“遵守交通信號,安全文明出行”。我國各地也出台各種辦法加強交通管理,最近濟南啓動了1354處高清電子眼,它還能看清車內人員打手機、抽煙等等小動作,本週濟南交警就利用這種高清電子眼,對開車打手機等不文明轎車行為開出了罰單。多地的交管部門也在近期開始排查問題信號燈,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李小萌:
行人或者説機動車駕駛者的行為不夠文明,不夠遵守規則,可能只是表象,人們在反思本質,馬上就想到了規劃和管理的合理性問題。我們還是拿行人過馬路這個紅綠燈來説,一個行人過馬路的紅燈多長時間是科學的、合理的?有這樣的測算,中國人可以承受的最長時間的底線是90秒,這已經遠遠長於了英國人的45秒,德國人的60秒,然而我們也經常看到,在道路當中紅綠燈的設計常常會超過100秒甚至是120秒,當行人忍無可忍的時候,那打破規則違反交規對於他來講也是當時的一種無奈的選擇。
我們再來看一個調查,還是關於機動車和人的關係。這個調查是説在沒有信號燈的過街人行橫道處,當車輛遇到行人或者非機動車過街的時候,一般通常會怎麼辦呢?有38.8%的人選擇“人讓車”,28.8%人選擇“車讓人”,還有31%的人選擇“看情況”。這裏我們要請教一下陸教授,您看這樣一個調查結果,其實和我們在路上機動車行駛該有的原則是相違背的,應該説不管在什麼情況下都應該是車讓人,而為什麼我們會出現這樣大概是三分天下的調查結果?
陸化普:
您説得非常對。從交通法規的含義上來看應該是車讓人,那為什麼有38%的人是人讓車呢?我覺得他們是無奈之舉。我也注意到一些數據,比如説造成交通死亡的責任主體方面,我注意到有95.8%的責任是在機動車駕駛人,也就是説我本人也經常走斑馬線,即使我前方是綠燈,走在斑馬線上我也不會安心的過馬路,因為即時受到機動車的威脅,所以我想38%的人他不是願意選擇“人讓車”,是無奈之舉,迫不得已讓車。所以這裏,我倒是想給駕駛員朋友一個建議,就是説剛才小萌説得非常好,你已經獲得了大多數的路權,無論是時間通行權還是空間通行權,我們大約承擔30%左右運營量的小汽車,你佔了道路的60%到70%的空間,時間上也是以你為主進行策劃的。那在這種情況下,在斑馬線這個地方無論如何都應該尊重行人。那麼我走路的時候遇到很多事是非常氣憤的時候,明明是綠燈走在斑馬線上,機動車還緊逼到你的身邊,大有你不停下來就衝過來的感覺,所以這實在是,無論是從於法於情兩個方面都是嚴重不合規則的。
李小萌:
但是有的駕駛員也會説,現在因為人流太龐大了,如果我停下來讓了一個,可能我十分鐘、二十分鐘都未必過的去,您説這是一個理由嗎?
[page]
陸化普:
我覺得這不是一個理由。首先我們要依法走路,法律規定在行人和機動車同時具有通行權的時候,機動車沒有任何選擇,必須讓行行人。
李小萌:
我們再來看一個我們記者在美國的經歷,她考駕照,她在國內已經是有一段時間駕駛經驗的合法的司機了,可是卻碰到了一些困難。困難來源於什麼,一起來看看。
本台記者 吳漢嬰:
在美國考取駕照的程序其實很簡單,但是許多從國內來到這裏的老司機卻經常栽跟頭,為什麼呢?就是很多人常常忽視前方這樣一個的路標——STOP,停止路標。我現在就靠近在這個“STOP”了,在這裏光減速還是不行的,我要完全地停止下來,然後往左邊看一下,再往右邊看一下,觀察一下有沒有來往的行人,如果有行人路過,我們看到前方就有兩三個行人路過,我一定要等他們全都過去之後才可以繼續行駛。現在我就可以繼續行駛了。
李小萌:
這是記者講了一個非常細節的考駕照時候的體驗,一個很細節的行為在交警考的時候都要作為一個很重要的考量。那麼陸教授您怎麼看這樣一種是規則的差異嗎,僅僅可以這樣理解嗎?
陸化普:
我覺得他們的做法非常好。因為人的行為必須通過一個訓練,首先他要有法規意識。其次他應該養成這樣的習慣。那麼我們的教育,從環節上看受到這樣的案例啓發,就應該從小開始,從所有的環節開始,比如説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乃至於大學、工作這些環節。
我在國外生活八年,我也很有體會。國外的小孩無論是遵守交通法規還是環保意識都很強,他們能夠影響大人的行為,因為他們在幼兒園,在小學,在初中就受到了很系統的、比較有成效的教育。所以從這一點上看,我覺得我們的教育首先要全生命週期、全環節、卓有成效來進行這樣的教育,以使得我們全體交通出行者有這樣的行為習慣。
李小萌:
陸教授已經講到了一個教育的問題,這使我想到一個例子可能和交通關係不大。在一個展覽館的展廳的中央,一個從農村來的爺爺抱着他的小孫子在當眾方便,有人提醒他不能在這兒這樣做的時候,他表現的是一種驚恐和羞澀。他説,“噢,是嗎?”就是説他根本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那麼説到交通上,如果在年幼的時候沒有受到這樣的教育,成人之後再去規範他的行為顯然要困難得多。我們再繼續往下看。
解説:
導致“中國式”過馬路的原因固然有行人對交通規則的羣體性漠視,但另一方面行人也有他們的苦衷。當遵守交通遭遇不合理的交通設施,馬路闖還是不闖?還真是個問題。在北京中關村記者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體驗了一次過馬路,在兩分半的等候之後紅燈變成了綠燈,記者快速通過馬路,但剛走到一半指示燈又變回了紅燈,同樣是兩分多鐘之後,綠燈才再次亮起,最終記者通過這條馬路共花費了將近六分鐘的時間。而由於等候時間較長,絕大部分行人都選擇了闖紅燈搶過這個路口。
同樣的問題還出現在長沙市勞動路上的一個紅綠燈路口。綠燈亮起,一位老人趕緊往對面走,沒走幾步幾輛飛馳的車輛就不得不讓老人停下腳步,車輛過後老人又趕緊跟隨大家往對面趕,可剛過了馬路中間的安全道,人行道的綠燈就變成了紅燈,老人只能硬着頭皮小跑過人行道。
長沙市民:
就是希望(綠燈)時間長一點,每次都是這樣的,要過兩段(路),要走得快,要不然來不及。
解説:
除了要與紅燈比快,記者還發現每次人行道紅燈變綠燈時,車行道的綠燈卻沒有變成紅燈,這樣車輛就得以繼續通行。在這種情況下,行人不僅要加快步伐,還要顧及往來車輛,而這無疑意味着危險。
記者體驗和觀察發現,行人過馬路感覺時間不夠,大致有以下幾個原因:一是信號燈設置不合理,綠燈時間太短。二是部分信號燈切換不及時,造成人車混行。當然部分行人過馬路速度過慢確實存在,但面對老年人和腿腳不便者,我們的信號燈設置不應該更人性化一點嗎?一個多月前,記者在貴陽人車交匯的十字路口進行了一個小時的觀察,發現專門給行人設計的地下通道很多人不願意走,寧可冒險橫穿馬路,這一行為固然不文明,但很多地下通道的設置也的確不夠便利。
貴州市民:
我從哪個地方一走,走過來,它應該是全方位的地下通道,就好走,往那一走,要繞過去,爬那個坎坎,倒過去然後下來。整體上反正有點不方便。
解説:
在我們指責行人不文明的同時,我們的城市交通規劃是否應該首先做到位呢?
李小萌:
我們已經講到了管理和規劃上的一些缺陷使人們不得已而為之一些不文明的行為。那麼陸教授,想請教您,現在很多城市規模已經基本上固定下來了,路也建好了,還有調整的空間嗎?
陸化普:
信號燈的設計是這樣的,首先信號週期的決定,信號週期太短,一個信號週期裏邊不是所有的車都能過去。信號週期過長,停在路口的機動車延誤就會很長,所以它有一個最佳週期長,這個是根據交通量決定的。然後關於剛才我看到小片裏,行人信號燈的結束時間,通常確實應該行人,斑馬線上的信號燈要早一點結束,是為了清空之後保證行人的安全。當然剛才説到的這幾個現象,我在實踐中也有體會,的確很多地方,由於我們當前工程技術人員數量不夠或者是工程技術人員經驗不足,或者是理念沒有很全面,導致斑馬線上的信號燈時間過短,這是一個缺陷。這方面應該全面進行排查,要給行人提供最基本的、最短的過馬路的時間。
李小萌:
好的,謝謝陸教授,時間的關係。
如果説現階段我們規則意識還不夠那麼強的話,那就更希望規則設計的合情合理,才使得人們遵守規則是方便的,而不遵守規則恰恰不方便。在呼籲公民提升自己行為的文明程度的同時,更需要管理者這種人性化的預見性和科學化的考量。
好,感謝收看今天的《新聞1+1》,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