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各地不得違規清道封路
作者:袁国礼
本報訊(記者袁國禮)記者昨天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公安部交管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嚴格執行警衞工作規定,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管制時間,不得擅自違反規定清道封路,影響羣眾正常通行的權益。
公安部交管局在通知中要求各地交管部門,認真學習和研究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眾的八項規定,改進工作作風,以滿足人民羣眾新期待、解決羣眾出行困難為重點,制定貫徹落實辦法,以實際成效爭做貫徹落實中央規定的表率。
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交管部門要嚴格執行警衞工作規定,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管制時間,最大限度地方便羣眾出行。各地不得擅自違反規定清道封路,影響羣眾正常通行的權益。
公安部交管局表示,各級公安交管部門負責人,要帶頭深入基層,研究解決羣眾意見集中、反映大的問題,研究解決隊伍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梳理執勤執法、事故處理、車管服務等方面存在的不便民、不透明、不規範的問題,保證執法和管理公開、公平、公正,確保服務措施落到實處。主動聽取意見,接受羣眾反映和投訴,改進羣眾不滿意的問題。
通知還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要將貫徹落實中央規定與“開門評警”工作相結合,讓羣眾檢驗公安交管部門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眾的成效,讓羣眾看到效果、得到實惠,真正以良好警風和工作作風贏得羣眾認可。
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眾的八項規定,其中明確要求改進警衞工作,堅持有利於聯繫羣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