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官員詐騙人大代表後將其毒死一審被判死刑
作者:毕式明
南方日報訊 (記者/畢式明 通訊員/馮馨瑩 呂亞娜)今日上午,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原陽春市八甲鎮農辦副主任黃光投毒殺害十一屆省人大代表龍利源一案依法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詐騙罪對黃光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0萬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某、龍某等人58萬多元。宣判後,被告人黃光當庭表示要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詐騙龍利源的錢財後,黃光在2011年12月21日產生了毒死龍利源的念頭。同月23日11時許,龍利源、黃某一起到八甲鎮吳某的火鍋城叫吳某預煮一鍋貓肉湯中午食用。之後龍利源、黃某約上黃光一起到八甲鎮的某村委會看山林。當日13時許,看完山林後,龍利源等三人一起到吳某的火鍋城201包房準備吃午飯,此時黃光藉故離開包房,到其小汽車上取出一包大茶藥(又名斷腸草,含有鈎吻毒素)又回到火鍋城。黃光藉故支開老闆吳某夫婦後,進入火鍋城廚房內,從取來的那包大茶藥內取出部分用漏勺放到龍利源和黃某事前預定好的、正在烹煮的貓肉湯中浸泡幾分鐘後,再撈起倒掉。貓肉湯烹煮好後被端到201包房供龍利源、黃光和黃某食用,龍利源、黃某嚐出貓肉湯有苦味,黃光謊稱可能是因為破了貓膽或下多了藥材才會苦,黃光也食用少量有毒的貓肉湯,以此轉移龍利源、黃某的注意。最後龍利源由於食用了大量有毒的貓肉湯,出現了中毒症狀,被送到八甲鎮衞生院治療搶救,但因為中毒太深龍利源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法醫鑑定,被害人龍利源是因鈎吻中毒死亡的。
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黃光無視國家法律,以投毒手段故意殺害一人,還以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135.5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和詐騙罪,應予以數罪併罰。被告人黃光以投毒的方法殺害被害人,致被害人死亡,後果嚴重,社會影響極壞,應予嚴懲。由於被告人黃光的犯罪行為分別造成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某、龍某等人的經濟損失合計共58萬多元;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黃某的經濟損失合計共5000多元,被告人黃光應予以賠償。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被告人黃光的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被告人黃光作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毒死十一屆廣東省人大代表案犯一審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