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揭陽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要求環節簡效率高
作者:陈作成 达海军
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昨日下午,揭陽專門召開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推進會,部署實施《揭陽市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揭陽第一批納入改革的行政審批事項共382項,明確取消行政審批事項78項,轉移18項,下放58項,調整比例達40.3%。揭陽市委書記陳綠平表示,將以省政府批准開展企業登記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為契機,率先將該市打造成粵東乃至全省審批項目最少、環節最簡、效率最高、費用最低、服務最優的地區。
粵東地區首個公佈目錄的地級市
據介紹,在粵東地區,揭陽是第一個公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的地級市,在全省也排在前列。
揭陽本次改革涉及市直42個部門、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3個。經審核,第一批納入改革範圍事項共382項,共分四種情形進行改革,調整比例為40.3%。一是堅持市場優先和社會自治原則,重點加大投資領域、社會事業領域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領域的審批事項清理力度,取消78項。二是在社會自治可覆蓋的領域,本次改革選取了部分單位向相關重點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轉移行政審批事項,根據實際轉移18項。三是重點加大投資項目核准、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領域的審批事項下放力度,共向各縣(市、區)下放58項。四是根據工作實際,因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政府履行職能等需要,確需保留的共228項。
揭陽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做好各單位保留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核工作,按照有關工作部署,深化改革,儘快形成下一批事項目錄,並按程序報批後發佈。
目前揭陽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除正式公佈市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第一批目錄,縣級大部門體制改革也有序鋪開,已出台推廣縣級大部門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各地已初步擬定改革的方案,並將年底前出台。
一律進政務中心推行“陽光審批”
陳綠平強調,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揭陽將堅持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進一步深化“三位一體”的行政體制改革。
“通過改革,切實將不該由政府管的事轉移出去,推動政府將主要精力放在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解決政府職能越位、錯位、缺位等問題,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
據介紹,為切實加強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行政審批規範化,揭陽要求全市保留的審批事項一律進入政務中心,依託服務大廳推行“陽光審批”。各地已建成實體大廳,下一步要着重對已有的審批制度進行調整和優化,重新設計審批流程,推進“一站式”服務。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重在落實。各部門不論有什麼理由,決不允許因部門利益而拖延、阻礙改革進程,更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陳綠平表示。(記者/陳作成 達海軍 通訊員/林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