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貪污120萬 被判6年半 拘役1個月
作者:林霞虹
本報訊 (記者林霞虹 通訊員馬偉峯)在不到一個月時間內,廣州遠洋船舶物資供應有限公司的會計楊偉暉先是因醉駕被交警抓了個現行,後又因貪污公款約120萬元被檢察院刑拘。昨日,記者從廣州中院獲悉,楊偉暉因犯貪污罪和危險駕駛罪被該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拘役1個月。
2011年8月30日晚,28歲的楊偉暉酒後開車回家,當開到黃埔區大沙北路時,楊偉暉見到交警查車,當即棄車逃跑,誰知一不小心跌倒,造成右手受傷。之後他被執勤交警當場查獲,並在其靜脈血中檢出乙醇(酒精)成分,含量為127.4mg/100ml。
8月31日,楊偉暉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取保候審。20多天後,9月22日,楊偉暉又走進了廣州市越秀區檢察院投案自首。
法院審理查明,楊偉暉單獨或夥同他人截留並侵吞屬公司所有的應上繳貨款及公款合計129萬餘元,其中單獨截留並侵吞屬公司所有的應上繳貨款及公款達111萬餘元;夥同他人共同截留並侵吞18萬餘元,其分得9萬餘元。投案自首後,楊偉暉的母親代其退贓63萬餘元。